根据省人事厅有关通知要求,我州将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以各类专家近五年的业绩贡献,以及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和任期目标的情况为主要内容,具体分为政治条件、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学识水平、人才培养、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凡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两次及其以上的,在专家考察、疗养、体检、课题项目资助、省内有关活动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凡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者,分别给予告诫、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取消荣誉称号不再享受有关待遇。凡受刑罚者,不再纳入专家管理范围管理,不再享受相应津贴,并取消相应专家称号、收回相关证书。
自1984年开展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人员、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以来。我州已有35人获此殊荣,其中,11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12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2人获省有突出贡献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