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我市召开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及7月25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分析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差距,全面安排和部署我市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新钢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市、县(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今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公安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以抓整治、降事故、保畅通为重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隐患点段进行了排查与整治。经过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团结协作、顽强拼搏、辛勤工作,全市交通环境有了明显改善,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平稳。1月至7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91起,同比下降12.5%,死亡64人,同比下降4.48%,受伤133人,同比上升12.71%,直接经济损失42.2万元,同比上升33.14%。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内,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陈新钢要求,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临沧市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本着“早研究、早部署、早动员、早行动”的工作原则,迅速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方案,迅速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要集 中整治,加大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整改力度;要强化源头,进一步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要严把“三关”,强化客货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要严格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规违章行为;要突出重点,狠抓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整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雨季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陈新钢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我市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要加强领导,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格局;要创新工作机制,确保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督查,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考核奖惩机制;要强化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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