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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昆明市82946名城市“低保”人员将领到今年6月-8月增加的临时生活补助金。昨天上午,昆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紧急安排。

    今年以来,全国食品价格特别是猪肉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使城市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水平普遍降低。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的安排,并按照分类施保的要求,昆明市决定在今年6月-12月期间,对现有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临时性生活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为:在现行保障标准基础上,所有“低保”对象人均每月增加临时性生活补助15元,对其中的“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人员、重度残疾人、危重病人、60岁以上老年人、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每人每月增加临时性生活补助20元。

    来自昆明市民政局的消息表明,昆明市现有城市“低保”对象82946人,目前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四区城市“低保”标准均为210元/月(实行差额补助);6类重点保障对象在所有“低保”对象人均每月增加15元补助基础上再增5元补助。

    今天,昆明市将以现金发放或划入银行存折的方式把今年6月-8月增加的临时性生活补助一次性兑现给“低保”对象,9月-12月将按增加后的新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助。

         记者 朱咏梅(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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