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结合贯彻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中出现的有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领导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县区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实施意见和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不够扎实、制度不够落实、监督不够到位等现象,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取得实效。
为确保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丽江市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行政效能监查等3个办公室,全面负责在全市推行四项制度。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全面推进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在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市人事工作会等会议上,多次对四项制度的实施作出具体安排。市政府还结合丽江实际,提出了贯彻四项制度的具体要求,下发近万册《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为四项制度的全面推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在具体工作中,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四项制度实施办法和细则,出台了《丽江市行政问责办法实施意见》和《丽江市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方案》、《推行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等制度的培训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既是行政问责的对象,更是推行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实施工作负总责。市政府还把四项制度的相关规定纳入到新修改的《市政府工作规则》中,把学习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确定为今年“转变政风、树立机关形象”活动的核心内容和主要考核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另外,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领导为主的督查工作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日常催办、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大了督查力度,从制度上、措施上确保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取得实效。
李秀春 (云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