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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泽县迤车镇推行村民事务代理制度,由村干部代办村民在生产生活中最迫切最需要最受益的事——为民解忧实事实办

    

    7月28日下午,会泽县迤车镇派出所户籍室来了一位要求办理入户手续的人,他拿着6个户口本,要求办理6家人的落户手续。来办证的人是迤车镇石板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杨华清,他是受村民委托来代办落户手续的。派出所民警一一审核相关证件,10多分钟就完成了6个新生儿的落户手续。自从迤车镇推行村民事务代理制度以来,杨华清就没少做这样的事。石板村离镇上有24公里,由于交通不方便,平时走路要4个半小时才能走到。群众要到镇上办理事务极不方便,以前有些村民来办事还要在镇上住一晚才能办完。推行事务代理制度后,村两委班子成员利用工作之便帮助村民代办事务就成了常有的事。杨华清说:“村干部由于工作关系经常要到镇上来,顺便就帮村民办理了,这样集中办理不仅方便群众和相关部门,还为群众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人力、财力。”杨华清说。对此,石板村村民高兴地说:“推行村民事务代办实在是太好了,村干部代办,省时省力还省钱。”

    迤车镇有8万多群众,迤车镇党委、政府在调研中发现,受地理位置限制,一些偏远山区办事难、问事难的现象相当普遍。以最远的店子村委会为例,这里距离镇政府所在地有30多公里,交通不太方便,加上很多群众对相关部门所处位置不熟悉,对相关部门职能也不大清楚,致使办事效率低下,办事成本过高。对此,迤车镇党委、政府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立足自身实际,着眼和谐新农村建设,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最需要和最受益的事情入手,在全镇推行村民事务代理制度,进一步架起了干群“连心桥”。

    迤车镇推行的村民事务代办制,是对村民在生产生活中急需办却又不会办或自身办理有困难,需要上级组织协调解决的信访诉求以及法律允许代办代理的其他各类事项,由村民自己决定是否由村干部代办。代办事项涉及办理出生入户手续,领取身份证,办理建房手续,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林木采伐证,提供发展经济信息、服务需求等涵盖村民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的事项。迤车镇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的执政理念,以“倡导民和、改善民生、集中民力、促进民安”为主题,制定出台了《迤车镇关于推行村民事务代理制度的意见》,明确了推行村民事务代理制度的指导思想、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原则、承办主体及工作要求等内容,在全镇27个村实行“首问负责、一室受理、全程代办、无偿服务”的村民事务代理制度,在各村分别设立“村民事务代理室”,加挂“村民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牌子,由村“两委”干部兼任村民事务代理员,对一些具备条件的村也吸收村里群众威信高、法律观念强、办事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能人”组成志愿者队伍,将村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承接下来,替村民进行全程代办、无偿服务,帮助村民办理具体事务。

    “村民事务代理室”接到群众的求助申请后,首先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登记备案,进行初步审查,看是否合乎法律和社会公德要求。对审查通过的事项,将被代办人员姓名、时间、事务、内容、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内容在“村民事务代理登记本”上逐一登记清楚,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安排专人帮助或协助办理解决。问题解决后,被代办人在“村民事务代理登记本”上填写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代理的方式主要有:一是帮助办事。根据村民的客观需要,村干部帮助村民书写有关申请类、证明类文书。除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明确规定必须由当事人直接办理的,其余事务均可委托村干部帮助办理。二是指导办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需要当事人直接办理的事务,由村干部引导当事人到镇有关部门直接办理。若镇属相关部门需要实地调查的,由村干部带领相关人员协助办理。三是代办收费。镇属相关部门及其他组织属于经营性质的各种收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由村干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代为收取办理,不收代办服务费和手续费。

    为使村民事务代理机制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下去,迤车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为工作督查和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村、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进行督导、调度,并以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掌握运行效果,对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差的村和单位实行挂账督办,严格考核奖惩。对在办理过程中,代理人或承办人违反规定收取当事人“误工费”、“交通费”等服务费用,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严格追究其责任。代办制度推行近1个月以来, 27个村就已登记备案378件,代办完毕319件。

    通讯员 马金友(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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