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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日报讯 近日,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出台了《昆明市主城区违章、临时建筑零申报制度的实施方案》,将分三个阶段完成今年的拆临拆违工作。

    方案明确,今年9月25日以前由各区政府和三个开发区管委会完成主城规划区范围内临违建筑普查工作,11月30日以前完成认定工作并对临违建筑进行拆除;12月25日以前查缺补漏,确保年底实现主城规划区330平方公里范围内临违建筑“零申报”。

    市规划规划执法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市政府要求,今年底要实现主城规划区330平方公里范围内临违建筑“零申报”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拆临拆违步伐,该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由局领导班子负责指导督促所联系大队的拆临拆违工作。工作范围是主城规划区33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临时、违章建筑,要求实现临违建筑零申报。

    拆临拆违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普查阶段(2008年9月25日以前),配合市普查指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县(市)区政府开展普查工作。普查工作以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为单位,对主城规划区范围内临违建筑进行全面普查,普查内容包括房屋座落位置、使用性质、建设单位、建设时间、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层数、规划用地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各区政府对普查结果进行汇总并上报指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为拆除阶段(2008年11月30日以前),配合市临违建筑零申报指导小组做好临时、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对需要市规划局下达拆除通知书的,在接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出。四区根据情况组织拆除。

    第三阶段为查处及查缺补漏阶段(2008年12月1日-25日),各规划执法大队要加大工作力度,对重要道路、重要地段、敏感区域进行检查。督促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区管委会已下达《违法建设限期自行拆除决定书》未拆除部分和排查出的临违建筑进行全部拆除,确保零申报工作实现。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完成临违建筑“零申报”,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主动搞好服务,实行全程监督,严格考核验收,确保任务完成。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将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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