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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汉柏,男,白族,云南鹤庆人,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

    1966年3月至1975年12月云南省大理部队军马场兽医所卫生班长、育种技术员。

    1975年12月至1977年3月云南省下关水电二处三工段工人、班长。

    1977年3月至1980年2月云南工学院水电系水电建筑专业读书。

    1980年2月至1983年11月云南省鹤庆县发电厂、县水工队技术员。

    1983年11月至1986年10月云南省鹤庆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1986年10月至1988年6月云南省大理州委副书记(其间:1987年2月至1987年7月在中央党校学习)。

    1988年6月至1993年5月云南省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

    1993年5月至1996年3月云南省大理州委书记(其间: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在中央党校第十二期中青班学习。

    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1996年7月任云南省财政厅厅长。

    1998年1月在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云南省副省长。

    2003年1月19日在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云南省副省长。

    2006年11月16日在中共云南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