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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政办发〔2005〕7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不懈努力下,2004年全省共审批外商技资项目170个,合同利用外资3.6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l .58亿美元,引进省外到位资金152.3亿元。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势头,有力地促进了开放1型经济的发展。

  为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扩大利用外资,努力促进全省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完成2004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州、市和有关部门、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现通知如下:

  一、对全面完成利用外资目标任务的昆明市、临沧市、丽江市、昭通市、迪庆州和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超额完成实际利用外资目标任务的红河州、思茅市,全面完成引进省外资金目标任务的16个州市,予以通报表彰并按《考核奖励办法》给予相应金额的奖励。

  二、对积极推进项目合作,为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统计局、省经合办和省外商投资服务楼给予通报表扬。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o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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