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办发[2007]4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
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21次会议于2006年11月14日至15日在重庆市举行。会议围绕"合作共赢奔小康"的主题,共同就加强交通能源建设合作、推进旅游资源利用与保护和构建统一开放市场等事宜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了新的共识,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将会议形成的《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21次会议纪要》及《西南六省区市关于共同加强交通能源建设的意见》等3个专题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21次会议纪要
2.西南六省区市关于共同加强交通能源建设的意见
3.西南六省区市关于进一步联合加强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意见
4.西南六省区市关于共同构建统一开放市场的协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21次会议纪要
一、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21次会议,于2006年11月14日至15日在重庆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原全国政协副主席陈锦华亲临会议指导。会议由本次会议主席、重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洋主持。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张中伟,云南省副省长高峰,贵州省副省长包克辛,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穆虹,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鸿举分别率团出席了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西部办、国家开发银行、国家电网公司等国家部委和单位的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央和有关省区市新闻单位。出席会议的代表、特邀代表近200人。
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着眼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继续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促进大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次会议主席、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洋主持了会议。贵州省副省长包克辛代表上届主席方对协调会第20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各方代表团团长、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会议同意上届主席方对第20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总结。一致认为,协调会第20次会议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央、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主席方贵州省的主持下,六省区市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合作发展全局,统筹协调,开拓创新,经济合作与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按照协调会惯例,会议根据各方意见和当前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对《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若干原则》进行了必要的修订。
二、这次会议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速推进区域统筹,努力做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工作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围绕"合作共赢奔小康"的主题,结合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兼顾六省区市各方意愿,就加强区域联动,共同加快交通能源建设、促进旅游及矿产资源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统一开放市场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了一系列新的共识;对本届会议闭会期间各方合作推进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争取国家支持的政策建议等,达成了共识;形成并通过了报党中央、国务院的专题报告;各方政府共同签署了构建统一开放市场的合作协议。
第一,关于加快交通能源建设合作。会议认为,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西南六省区市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由于历史基础、自然条件等原因,与东部甚至中部地区相比,西南六省区市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条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仍然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十一五"是西部大开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加强区域合作,健全交通运输网络,强化能源供应保障,是提升区域竞争力,推动西南地区崛起的必要条件。西南六省区市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共同推进交通运输网络和能源保障体系建设,为加快发展穷实基础。各方应以推进西南地区骨架公路网规划建设、干线铁路新建、既有铁路和枢纽扩能改造、内河航道整治和主要港口建设、完善民用机场布局、健全物流市场体系为重点,同步推进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高速、高等级公路和铁路为骨架,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运输方式共同发展,基本适应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各方应重点围绕煤电联营、水电开发、电网建设、油气管输工程、炼化基地建设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统筹煤、电、气、油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各方应共同争取国家对西南六省区市交通、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第二,关于加强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会议认为,大西南地区旅游资源富集而特色鲜明,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加强西南六省区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合力打造大西南旅游经济圈,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西南六省区市坚持把旅游业作为本地区支柱产业加以重点培育,通过彼此间多年的联合与协作,初步形成具备加快发展基础的大西南旅游圈整体构架,连接大西南各区域和东南亚、南亚的国际大通道逐步形成。但六省区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总体水平还较低,区域内基础设施还不配套,缺乏具有竞争力的跨区域精品线路,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旅游合作的深度、广度及实效性还有较大差距。各方要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务实推动、互利共赢、联动发展"的原则,共同打造大西南旅游经济圈,实现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的新跨越。
"十一五"要重点加强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合作,加快推进"川滇藏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渝黔滇桂喀斯特地貌生态旅游区"、"川渝黔金三角旅游区"、"渝湘黔旅游金三角"、"乌江画廊"、"川渝嘉陵江流域文化生态旅游区"、"川西高原、长江三峡、云南风情大三角旅游区"、"川陕渝红色旅游区"、"雪山草地红色旅游区"、"澜沧江一漏公河国际旅游区"等旅游资源的联合保护与开发。加强跨省区市旅游交通路网建设,加强旅游精品联线、旅游信息交流网络、旅游宣传促销、旅游人才培训与交流、涉外旅游等方面合作。共同争取国家加强对西南地区跨区域旅游规划的指导和协调,并对西南地区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给予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三,关于共同构建统一开放市场。会议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合作加快发展的背景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的大西南市场己成为合作各方的共同选择。各方将根据本届会议签署的合作协议,重点围绕培育区域专业市场、资本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等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建设,构建区域一体化市场体系;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工商行政、建筑管理等专项合作领域,构建区域一体化合作体系;建立部门和行业对口合作、知识产权保护、重大合作项目协商等协调机制。
三、本次会议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经过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圆满成功。与会各方决心在党中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机遇,锐意进取,合作共赢,携手共建和谐大西南,共同推动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会议商定,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22次会议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
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21次会议 2006年11月15日于重庆
西南六省区市关于共同加强交通能源建设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西南地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但由于历史基础、自然条件等原因,西南地区交通能源建设仍然大大落后于东部发达地区,仍然严重制约着西南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十一五"是西部大开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是加快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时期,西南六省区市就共同加强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达成以下共识
一、共同推进西南交通骨干网络重点项目建设
共同编制西南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同步推进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高速公路和铁路为骨架,铁路、公路、空运、水运等运输方式共同发展,基本适应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公路方面
结合国家主干公路网和西部大通道建设,积极推进西南地区骨架公路网规划建设,加强区域性枢纽口岸和公路建设。
1.争取修建广西百色一隆林一贵州安龙一兴义、遂宁一内江一宜宾一水富和贵阳一都匀一黎平(水口)一桂林一广州的高速公路,形成西南地区出海出境通道。
2.加快构筑连接东盟的国际大通道,修建国家高速公路网包头一茂名、上海一成都、厦门一成都、汕头一昆明、北京一昆明、杭州|一瑞丽、上海一昆明、广州一昆明及昆明一磨憨、大理一瑞丽、开远一河口以及重庆一泸州一宜宾一昭通一昆明高速公路。
3.积极推进重庆一遂宁一绵阳、重庆一南充、邻水一垫江、达州一陕西等高速路建设,尽快形成成渝高速环线。
4.加快川藏南线、川藏北线、滇藏、新藏等进藏省际公路的改建步伐,尽快建设墨脱公路。
5.同步进行各省市区高速公路网接点建设。
6.加快重庆一大足一资阳一成都,万州一达州、南川一道真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
7.加强县际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打通省际重要断头公路。
(二)铁路方面
以干线铁路新建、既有铁路和枢纽扩能改造为重点,提高路网点线能力,提高通往华中、华南和连接沿海港口、东盟国家的铁路主通道运输能力。 1.推进隆昌一黄桶一织金一百色铁路、蒙自一文山一百色铁路、昭通一攀枝花一丽江、贵珠铁路、威吉铁路和渝黔铁路增建二线、南昆铁路复线的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国家铁路网规划,并早日实施。
2.改造金城江一普洛一贵州荔波一平寨铁路。
3.加快襄渝改建并增建二线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遂渝二线建设,尽快建成沪宁汉渝蓉铁路客运专线。
4.加快贵昆铁路六盘水一沾益一昆明段、拉萨一日喀则铁路建设。
5.争取成昆铁路复线开工建设。
6.搞好黔(贵阳)桂(柳州)铁路、南(宁)昆(明)铁路、成昆铁路、达(达州)万(万州)铁路扩能改造。
7.加快铁路枢纽建设,改造重庆、成都、昆明、贵阳、南宁、柳州铁路枢纽,提高站场编解能力。
8.建设兰渝铁路。
9.开展经缅甸至南亚铁路通道保山一腾冲一猴桥铁路前期研究,推进大理一瑞丽、蒙自一河口、玉溪一磨憨等国际铁路通道建设的前期工作,争取"十一五"期间全面实施,逐步建成西南进出境国际通道,促进与国内铁路网及东南亚、南亚铁路网紧密相连。
(三)水运方面
1.按照通航规划标准要求,加快长江、金沙江、珠江西江航运干线,乌江、嘉陵江、南北盘江、红水河、赤水河、澜沧江等内河航道整治。
2.加强重庆、泸州、宜宾、南宁、梧州、贵港、百色、水富、富宁等港口建设,启动长江重庆段及其主要支段泥沙淤积整治。
3.重点搞好水电枢纽通航设施建设,完成嘉陵江、右江航道渠化,保证红水河复航。
4.加强水上安全和救助体系建设,促进区域间合作。
5.积极推进中缅水陆联运,加快北部湾经济区交通体系建设,整合防城港、钦州港、北海港等沿海港口资源,完善沿海港口与铁路、公路联合集疏运系统。
(四)航空方面
进一步完善民用机场建设布局规划。
1.积极推进昆明新机场建设成为国家门户枢纽机场工作。
2.改扩建重庆、成都、贵阳、南宁、桂林等枢纽机场以及西双版纳、丽江、大理、德宏芒市、香格里拉等支线机场。
3.迁建思茅、宜宾机场。
4.加快舟白、腾冲、康定、乐山等支线机场建设。
5.完善万州、铜仁、黄龙、兴义、安)1民等支线机场配套设施。
6.积极做好乐山、仁怀茅台、六盘水、马尔康、红河、怒江、会泽、田阳、河池和阿里等机场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
7.加强枢纽机场和支线机场的合理分工和密切协作,调整和完善航线网络,支持机场和航空公司开拓以旅游支线为重点的新航线。
(五)健全物流市场体系
适应发展通道经济的需要,整合运输资源,以中心城市、交通枢纽、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重要口岸、大型企业为重点,加快区域性物流园区建设合作,发展集装箱运输,建立健全物流市场体系。加快与东盟国家的物流网络建设。
二、共同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
统筹煤、电、气、油等能源项目建设,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一)电力方面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及六省区规划,支持以各种方式进行电源项目、电煤基地建设,共同推动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
1.以"三江"水电开发为重点,加快建设溪洛渡、向家坝、锦屏、瀑布沟、景洪、糯扎渡、金安桥等大型水电站,加快乌江、南北盘江、清水江、嘉陵江、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澜沧江上游等流域大中型梯级水电站建设,抓紧建设彭水、叶巴滩、拉哇、古水、浩口等水电站。
2.适时开工习水二郎、兴义、泸州一期、金堂一期、福溪一期、镇雄一期等大容量主力火电厂。
3.推进朱扬溪水电站、威信、扎西电厂的前期工作。
4.坚持电网建设与电源点建设并重,强化高电压电网支撑,提高主网输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水平,加强跨区域电网回路建设,健全西南地区电力通道,尽快改变电网建设滞后的局面。打通云贵电网与四川电网的联结。抓紧广安至万州、资阳至北暗500千伏输电线路建设。
(二)煤油气方面
1.加快煤炭地质勘探和矿区总体规划编制进度,加快云贵煤炭基地建设,加强云南油气的勘探工作。
2.以达州、广安、开县为重点,加快四川盆地天然气开发,加强区内油气管输工程和炼化基地建设。做好浅层气开发,努力增加天然气供应。
3.积极推动中缅油气管道的立项。
4.积极争取建设国家成品油储备基地。
(三)新能源方面
1.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发和利用风能、太阳能。
2.争取国家试点支持,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优强企业开发生物质能。
3.鼓励利用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发电。
三、请求国家进一步给予支持的希望与建议
(一)希望国家对西南以交通能源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建设资金的补贴比例,给予土地指标倾斜,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如减免耕地占用税、四荒用地免交土地补偿费,减免占用耕地补偿费等。
(二)希望国家进一步支持西南六省区市实施能源多元化战略,支持西南地区的水电、火电、核电、风能(电)、天然气、煤层气(瓦斯综合利用)等能源项目建设,加大对西南地区的中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开发支持力度,支持煤电联营。
(三)希望国家在铁路体制改革后,加强煤炭、粮食、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的运力调度,协调解决西南地区运输紧张的问题。
(四)建议国家尽快进行长江流域上游、雅鲁藏布江和藏滇"三江"流域等水电资源开发规划,论证建设"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
(五)建议国家建立水电开发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后期扶持的长效机制。
(六)建议国家加快中缅油气管道规划立项论证,加强跨区域协调,争取早日建设。
西南六省区市关于进一步联合加强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意见
大西南地区旅游资源富集而特色鲜明,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加强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合力打造大西南旅游经济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举措。西南六省区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务实推动、互利共赢、联动发展"的原则,就进一步加强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共同建设大西南旅游经济圈,达成如下共识
一、进一步加强旅游规划合作
坚持规划优先,突出重点和特色,突出可操作性,以打造元障碍旅游区和大西南旅游经济圈为共同目标,各方合作开展旅游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尽快启动大西南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十一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合作。对跨省区市旅游资源和景区景点实行联合规划,并与本地区规划有机衔接,避免各自为政。
尽快修改完成"川滇藏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规划编制工作,启动"渝黔滇桂喀斯特地貌生态旅游区"、"渝湘黔旅游金三角"规划编制工作,以及滇桂黔珠江流域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011黔渝"金三角"旅游规划》的实施,将其内容逐级纳入所涉及地区"十一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推动"川西高原、长江三峡、云南风情大三角旅游区"规划编制工作。
启动成都一重庆一贵阳一南宁一北海、成都一昆明一南宁高速公路自驾车营地规划编制工作。着手川渝嘉陵江流域文化生态旅游区规划。加强大泪公河次区域旅游区规划合作,充分利用云南和广西的有利条件,将大西南与次区域国家旅游发展联接起来。
二、进一步加强旅游资源联合保护与开发
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合理开发、优化利用的方针,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联动、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原则,在资源开发建设和共享方面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对跨区域旅游资源的调查及分析评估。加强对跨区域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科学管理,搞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特别是对高品质的、稀缺的、脆弱的旅游资源,实行严格的保护性开发。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和民俗民风的保护。联合对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抢救和发掘。对品位高且条件具备的旅游资源,联合开展世界遗产申报工作。实施跨区域的生态旅游示范工程。
制定开发的具体计划,合理安排开发进度和空间秩序,加快推进"川滇藏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渝黔滇桂喀斯特地貌生态旅游区"、")rI黔渝金三角旅游区"、"渝湘黔旅游金三角"、"乌江画廊"、")rr渝嘉陵江流域文化生态旅游区"、")rI西高原、长江三峡、云南风情大三角旅游区"、")rI陕渝红色旅游区"、"雪山草地红色旅游区"、"大酒公河次区域旅游区"等旅游资源的联合保护与开发。
三、进一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继续加强跨省区市旅游交通路网建设,构筑衔接通畅、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对跨区域旅游精品线路的基础设施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行统筹协商、配合推进,避免重复建设。
加强主要旅游景区(点)公路与主干公路的旅游支线公路建设,解决地区间断头路、迂回路线问题。增开旅游目的地与客源地之间的航空航线、航班和旅游专列;增开主要航空口岸与境外主要客源地之间的国际航线和国际航班。着力推进川滇藏跨省区公路建设,重点加快重庆至昆明和重庆一广元一陕西的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四川泸州一贵阳赤水高速公路建设;尽快推进乐业大石围天坑群旅游区一贵阳一黄果树瀑布高等级公路建设。促成隆昌至百色铁路中的叙永至织金段和黄桶至百色段等跨省区铁路建设,推进成昆和川黔铁路复线建设;开通重庆一贵阳一昆明旅游专列。开通六省区市省会城市一东南亚、日本、韩国的国际航线。
分区域、景区、线路,有重点有秩序地引导内外资本进行配套设施建设、经营和管理。加强重点旅游城市、风景名胜区和旅游目的地的供电、供水、供气、垃圾污水处理、通讯、消防、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接待中心、信息查询、邮政服务、医疗救助、疾病监控、卫生检疫、购物娱乐、住宿餐饮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
四、进一步打造旅游精品联线
按照"面向市场、突出主题、避免重复、联合策划"的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实施精品战略,选择和设计大西南精品旅游线路,促进产品的优化升级。
继续推动第17次、18次、19次、20次经济协调会议确定的旅游精品线路建设。联合制定"旅游精品线路开发建设计划",做到规划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坚持每年务实策划并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建成几条跨区域的重点旅游精品线路。
联合打造长江三峡一蜀南竹海一乐山峨眉山一雅安碧峰峡旅游线、重庆一乌江画廊一梵净山一铜仁旅游线、合川一武胜一南充一阁中一广元嘉陵江流域旅游线、四面山一赤水河一合江福宝旅游线、)1/滇藏香格里拉旅游线、重庆一格尔木一拉萨旅游线、泸沽湖"女儿国"风情旅游线、南宁一平果一百色(隆林)一兴义一罗平一石林一昆明南昆铁路奇山秀水生态风情旅游线、贵阳一凯里一榕江一从江一黎平一三江一龙胜一桂林生态风情旅游线、贵阳一都匀一荔波一南丹(天峨、环江、罗城)一宜州一柳州和成都一重庆一贵阳一南宁一北海西南出海大通道旅游线。继续打造重庆一遵义一息烽一贵阳和贵阳一荔波一金城江一百色、广安一重庆一遵义一贵阳等红色旅游联线,合力打造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名录的贵阳一凯里一镇远一黎平一通道一桂林线、贵阳一遵义一仁怀一赤水一泸州线、昆明一会理一攀校花一冕宁一西昌线、重庆一广安一仪陇一巴中线。联合打造跨次区域的出境旅游环线,形成曼谷、芭塔雅一昆明、石林一丽江、迪庆一成都、九寨沟、黄龙一曼谷旅游环线,曼谷一清迈一景洪一昆明一拉萨一林芝一波密一迪庆一丽江一大理一昆明一曼谷旅游环线,昆明一石林一河口一海防、下龙湾一凭祥一南宁一百色一兴义一罗平一石林一昆明旅游环线。
五、继续构建大西南跨区域无障碍旅游区
解决无障碍旅游区建设面临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问题,消除地区间旅游壁垒,建立绿色旅游通道,共同打造大西南元障碍旅游区,推进跨区域旅游资源共享、旅游交通畅通、旅游客源互动、旅游产业同兴。
逐步取消他方旅游车入城、入景区限制规定。在六省区市一定范围内允许具备一定资质的品牌旅行社不需经地接社和配备地陪,实行组团、接待一条龙服务。
联合编制六省区市旅游交通图和旅游指南。在跨区域的高速公路段及入口,启动设置统一、规范、醒目的旅游道路交通指引标志工作。推动区域内中心城市设立旅游集散中心,并互设营业点,实行异地联网售票。推行旅游套票、"一票通"等旅游便利化措施。
在旅游市场管理和跨区域旅游投诉、受理方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区域间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机制。建立"黄金周"和重大节假日的旅游预警机制及重大事件信息通报、协商处理制度。
六、加快旅游信息交流网络建设
整合各地区旅游信息网络资源,从政府旅游网站、旅游企业网站的链接开始,建立集公众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交易和远程办公于一体的覆盖西南六省区市的综合旅游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国际互联网,不断扩大在东南亚及世界的影响。加强各区域旅游网站建设,进一步充实旅游信息,完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准确、及时传递旅游信息。建立健全在线旅游交易平台,发展旅游电子商务,为旅游者提供酒店预订、机票预订、旅游线路预订、网上直销、网上拼团等多项交易服务。 七、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合作
各方把联合宣传促销费用纳入部门财政预算,共同出资设立旅游宣传促销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六省区市旅游的整体策划和举行旅游说明会、旅游资源推介会、旅游项目洽谈会等宣传活动,对旅游精品线路和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商品、旅游交通、旅游开发项目等进行宣传与推介。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六省区市旅游市场形势分析会,每两年轮流在六省区市联合举办一次大型宣传促销活动。在全国性、国际性旅游展会和各省区市年度旅游节庆活动中,统一推出六省区市旅游精品联线。针对境外重点客源市场,联合建立境外营销机构,发展境外旅游代理商,加强对外旅游宣传促销。共同组织境内外主流媒体考察、采访和报道六省区市旅游线路、景区景点及旅游一体化进展情况。
八、加强旅游人才培训与合作交流
加强各方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行业协会之间的合作,依托四川、云南、重庆、广西建立四大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加强旅游人才教育培训的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旅游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联合开展跨区域的旅游重点课题研究与学术交流。针对拟推出的旅游精品线路,及时组织编写教材,开展导游培训。建立旅游人才信息库,完善旅游人才交流机制,促进旅游人才跨区域自由流动。
九、加快旅游发展市场化步伐
由政府引导,依托行业组织,建立六省区市旅游企业联系会议制度,推动企业逐步成为区域旅游合作的主体。联合推出一批旅游开发项目和重点旅游企业,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景区景点的开发经营和旅游企业的改组改制。相互开放市场,支持旅行社通过参股、并购、直接设立、品牌输出等形式跨区域设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支持和鼓励优秀旅游企业跨区域连锁经营,在客源地设立分社或门市网点。支持和鼓励有实力、守信誉的旅游集团和骨干旅游企业跨区域投资开发旅游项目和旅游商品。
十、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旅游合作
推动六省区市与周边国家在旅游线路对接、景点开发、便利化措施和企业联手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向国家争取在六省区市省会城市、主要旅游城市及边境口岸特别是与老挝、缅甸、越南、印度、尼泊尔交界的口岸实行落地签证和72小时便利签证,简化出入境手续,吸引更多的周边国家旅游者和扩大出境游规模。加强大酒公河次区域旅游区的旅游合作开发。借助(南宁)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平台,由广西方牵头,邀请其他各方参加,共同主办旅游合作专项论坛,联合开展宣传促销和招商引资活动。增开区域内中心城市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国际航线,发展地方机场的包机航线和航班。
十一、完善旅游一体化协调与合作机制
建立省级政府高层协调机构,主席由各方分管旅游的省(市)长轮流担任,成员由各方发改委、建设厅(委)、交通厅(委)、旅游局负责人等组成,轮值方旅游局设秘书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结合黄金周分别召开一次"西南六省区市旅游发展协作会",研究决定和协调推进区域旅游合作的重大事项,实实在在地解决推进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力争每年办好几件实事,督促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十二、请求中央进一步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一)请求国家在开发旅游资源、发展旅游经济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土地、税收、金融优惠政策,继续在安排旅游国债资金、国外优惠贷款时给予支持。
(二)请国家旅游局牵头,国家有关部委和相关省区市共同组成规划协调领导小组,启动"大西南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渝黔滇桂喀斯特地貌生态旅游区"、"川西高原、长江三峡、云南风情大三角旅游区"、"中国长江三峡生态旅游试验区"规划工作;协调各方加快实施"川滇藏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规划",并给予政策与资金支持;协调大漏公河次区域旅游区的规划合作。
(三)请求国家组织力量抢救发掘大西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将"渝黔滇桂喀斯特地貌生态旅游区"、"川滇藏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纳入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工程。在红色旅游国债资金方面加大对"重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规划编制、重要革命文物保护
与展示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等专项工作支持力度。支持喀斯特地貌等资源联合申报世界遗产。将六省区市列为国家级生态补偿保护试点地区。
(四)请求国家对广西、云南参与大酒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和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对跨区域重点旅游项目和精品线路建设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批准开通重庆一贵阳一昆明旅游专列;支持九寨黄龙机场开通入境口岸。
(五)请求国家将大西南地区旅游精品联线纳入国家旅游局对外宣传促销计划,组织对外宣传促销和招商引资活动。
(六)请求国家对建立四川、云南、重庆、广西四大旅游培训中心给予经费和人才方面的支持。
(七)请求国家支持西南六省区市举办全国性、国际性旅游会展活动。
(八)请求国家支持在六省区市省会城市、主要旅游城市及边境口岸,特别是与老挝、缅甸、越南、印度、尼泊尔交界的口岸实行落地签证和72小时便利签证,对涉及周边各国的环线旅游在签证方面实行便利化措施。
西南六省区市关于共同构建统一开放市场的协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加快建设完善统一开放的大西南市场己成为当前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作会第21次会议就共同构建统一开放的大西南市场达成以下协议:
一、大力培育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一)发挥产业优势,完善市场体系。以市场为导向,以"谁有优势谁牵头"的原则,发展生产要素综合或专业性市场,扶持发展专利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研发等各类技术市场,完善统一开放的大西南市场体系。
(二)依托中心城市,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培养壮大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稳步发展保险市场和期货市场,鼓励机构投资者发展企业债券市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壮大股票市场。
(三)整合人力资源,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整合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等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统一、门类齐全、开放相通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把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全程管理和全方位服务。
(四)依托交通物流枢纽,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发展现代物流业。以综合交通枢纽、出口加工区、物流中心为依托,加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现代流通领域的合作,加强物流资源的整合和建设,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五)大力培育市场经营主体,不断完善市场保障体系。大力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专业化中介服务组织,提高市场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程度。坚持自由贸易、公平竞争、市场准入等原则,取消一切妨碍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性、政策性限制,消除地区封锁、市场分割和行政垄断等行为。联合行政执法,共同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价格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继续深化专项合作程度,进一步扩大专项合作领域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合作
1.加强在农产品市场开拓、出口、展示展销等领域合作。共同建立全区域统一畅通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2.凡参与本区域内农业开发投资,从事农业生产加工贸易的企业,同等享受当地农业开发的优惠政策。在农业开发园区投资的企业,同等享受园区优惠政策,符合重点龙头企业条件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3.加强动植物检疫及市场准入方面的合作。各方农业、林业、畜牧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加强动植物检疫检查网络建设,严把动植物及其产品防疫、检疫关,围绕动植物防疫和重大动物疫病突发事件,建立应急联动处理机制。共同协商制定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的通用办法。在检疫、消毒、诊断证明、公路运输、产品入市免检等方面按照国家法定标准给予便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取得法定饲料、兽药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合格产品,相互认可,准予人市。
(二)工商行政管理合作
1.加强区域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协作和衔接,鼓励、支持投资者相互投资与经营,享受同等的市场准入优惠政策。推动各类资本的有效流动,促进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加强对区域性市场主体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的分析,及时互通各类市场主体准入及准入后的动态情况。
2.建立区域性工商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重大专项整治活动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通报,在案件线索、案件协查、强制措施等方面互通情况,相互配合,形成高效协作机制。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各种侵权行为。探索和交流加强商标行政保护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
3.共同消除市场壁垒。打破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
4.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行企业黑名单警示通报制度,对有不良警示记录的企业进行联动公示,对列入市场禁人名单的企业禁止其在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
5.引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沟通上发挥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业秩序、协调行业纠纷、保证行业公正等方面的功能,解决企业组织化程度不高、协调乏力、无序竞争等问题。
(三)建筑市场合作
1.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实行设计(甲、乙级)、施工、监理、开发企业准入备案制,为企业进入市场创造条件。 2.共同促进建筑企业跨区合作。进一步拓展跨省区市建筑市场管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的合作。
3.加强技术、人才的交流和共享。加强省级建筑科研院所间的合作,共同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扩大专业技术人员的交流,共同营造区域内专家互通有无、互相支援的良好环境。
三、继续完善区域合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区域合作水平
(一)建立部门和行业对口合作制度。增强交流与互动,完善信息通报和问题协调处理机制,确保合作事项取得实效。鼓励毗邻地区有关地市加强对口交流与合作。
(二)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以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为主,工商、文化、公安、法院等部门为辅,共同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三)推进重大合作项目协商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共同引导资金、技术向重大在建项目集聚,确保合作项目顺利实施。联合申报重大项目,共同争取国家在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
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和内容,各方政府要以本协议为指导,加强沟通和衔接,各方分别指定经济合作职能部门牵头协办,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进一步协商确定相应的合作项目并组织实施,确保协议确定的各项合作目标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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