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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2003年6月16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组织了部分省十届人大代表,对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被列为8件重点建议的第488号、693号两件建议(“关于加强整顿医疗市场的建议”和“关于坚持实施滇池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视察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选择了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两个重点问题进行了视察。省人大常委会对这次视察高度重视,牛绍尧、黄维彬同志分别担任“滇池综合治理”和“整顿医疗市场”两个视察项目的组长,省十届人大代表刘发生、梁福祥、张淼、陈西京、李应科、何根源、孟少波、张宝华、张梅、王玉玺、钱犁、范立义、孔庆华、冯正友参加了视察。视察前,省政府办公厅向有关承办部门发了通知,省卫生厅、药监局、工商局、环保局、楚雄州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了充分准备及周密细致的安排,视察工作顺利完成,达到了预期目的。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派记者随视察组进行了采访报道。

    视察前,视察组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及我省的实施办法、《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了代表视察的法律依据,视察的目的,视察中代表的权力、义务和注意事项。

    视察组分别听取了省卫生厅、药监局、工商局及楚雄州政府,省环保局及昆明市环保局、滇池管理局等单位关于“整顿医疗市场”和“滇池综合治理”的情况汇报。深入到楚雄州人民医院、楚雄市人民医院、州医药公司大药房、福林堂药店、企业办的交通医院、东瓜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进行视察。实地察看了滇池外海、草海水质,大清河入湖口、西园水质自动监测点、底泥疏浚柳苑堆场、东风坝的污泥、水葫芦的整治,察看了排污泵站、管网工作井、北部污水处理厂,呈贡、晋宁污水处理厂、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西部垃圾处理场、大普吉垃圾中转站,流入滇池的采莲河、明通河的整治情况。每到一处,代表们都认真听取情况介绍,详细察看并询问有关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向有关方面提出改进的建议。

    视察组视察后认为,省人民政府、各承办单位对代表们在省十届一次人代会上提出的这两件建议的办理是高度重视的。在与代表们协商征求初步答复意见后,又分别以单位文件的形式正式答复了代表。提出建议的代表们对承办部门的答复表示满意。

    (一)关于“整顿医疗市场建议”的办理情况。

    省十届人大代表张梅等4位代表在第488号建议中提出了医疗市场需要加强整顿的4个问题:(1)无证经营的医疗机构;(2)非法行医;(3)虚假医疗广告;(4)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问题。

    视察组了解到,近几年来,国家和我省逐步加大了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自1994年以来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省卫生厅、药监局、工商局等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将医疗服务市场纳入清理整顿的重点,做了不少工作,代表们给予了肯定:

    1认真贯彻国家下发的《关于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认真组织清理整顿。对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了重新登记、重新审批。根据我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2002年5月,省卫生厅、财政厅、计委联合下发了《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核报程序作了大的调整。到目前为止,共完成了全省10285个医疗机构的基本分类,核定了营利性医疗机构5701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4584家。根据医疗性质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财税、价格政策。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严把准入关。确定了各级资格审核认定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组建了由各医疗体系专家组成的医师资格审核认定专家委员会,成立了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设立了16个地、州、市级医师考点,下发了《云南省执业医师资格审核考试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了全省医师资格审核认定发证和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从1999年8月至今,全省已审核认定合格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64万余人,完成了5万余名护理人员的执业考试,护士资格核发证书及注册工    作。

    3制定了《云南省卫生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明确了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分阶段、分重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工作指导思想。从今年起将整顿医疗市场、规范医疗秩序纳入了政府工作的责任目标,列入了各级卫生部门的日常工作。

    2001年以来,全省共检查医疗机构3081家,检查医务人员8500多人,查处非法医疗机构1703家,查处非法行医2314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医的642人,对131家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赁、承包的医疗机构进行整顿,查处无证经营的药店730家,没收不合格的药品、器械总价值228万元,罚款135万元。在今年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全省的卫生、药监、工商各部门密切配合,重拳出击,认真查处了涉及抗击“非典”的假医、假药、假广告,查处了无疫情登记制度的医疗机构306家,无发热病人登记制度的医疗机构393家,诊室不进行消毒的医疗机构189家,为全省人民共同抗击“非典”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针对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卫生、药监、工商系统把“反误导,打虚假”作为工作重点,实施了广告专项治理,坚持实行广告审查员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认真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受理、初审、终审、办理批准文号的程序。2002年,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的管理,省卫生厅与省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加强医疗广告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先后吊销11家医疗机构的医疗批文。为规范广告市场,卫生、宣传、药监、工商等单位密切配合,组成了检查组对各地、州、市大型零售连锁店进行检查;组织了医疗广告的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通报广告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广告主依法经营的意识;发挥基层工商所市场巡查的职能作用,打击虚假、欺诈、误导的违法广告;组织全省16个地、州、市工商局对整顿广告市场进行交叉检查,提高了执法统一性。仅2002年,全省共检查10070个单位次,其中检查药品广告4563条次,发现并查处违法广告748条次;检查医疗广告15403条次,发现并查处违法广告3332条次,对净化广告市场起了一定作用。

    视察中,代表们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一是一些单位和部门对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的认识还不到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代表们提出的4个问题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监督执法部门人员偏少,素质不高,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由于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监管力度难以到位,无证行医、非法行医、假医假药的情况屡禁不止。

    (二)关于坚持实施滇池污染综合防治工程的建议办理情况

    苏云安等8位代表在第693号建议中提出,在滇池污染防治工作中,一要强化对工业污水的综合治理,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于污染滇池的企业,一律强令实行关停的措施。二要加强对昆明市生活污水的综合治理,续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努力提高对生活污水的处理能力。三要在排污于滇池的每一条河上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实现上游节水,下游治污,阻断污染源。四是运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处理污水以先进的科技工艺代替落后的工艺。

    据省、市环保和滇池管理部门报告,“八五”以来,省和昆明市政府始终把滇池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2001—2005),对滇池进行了全面系统、持续不断的综合治理,滇池污染迅速恶化的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1999年实施“零点行动”至今,排污管理得到加强。在流域内的249家工业企业实现了达标排放,工业废水排放减少了31%;实施了排污许可证制度,到2002年底有300多家企业持证排污。2002年3月起,对“15小”和“5小”及重污染行业的建设项目停止了审 批。

    2实施了盘龙江中段和滇池北岸截污工程,建成了4座污水处理厂,使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提高到了365万吨。利用世行贷款建设的东、北郊两座污水处理厂现即将完工,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将达到555万吨。

    3积极开展流域禁磷限磷,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固体废弃物处理利用力度,禁止滇池面山开山、采石、采矿,全面实施工程造林、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流域森林覆盖率由1996年的286%回升到了489%。

    4对草海水域的478平方公里进行疏浚,疏浚底泥615万立方,水体透明度有所提高。建成的西园隧洞工程,在蓄清排污、防洪,加速草海水体流动,减轻外海污染负荷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5进行了机械除藻,打涝和清理水葫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水域景观。组织实施的“2258”引水供水工程,缓解了城市用水紧张的矛盾,掌鸠河引水工程正在抓紧实施。

    6滇池主要入湖河道采莲河“清污分流”整治工程已完成,大清河泵站改造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对缓解滇池的污染问题将发挥基础性的作用。

    7滇池治理的世行贷款项目建设取得进展。城市中心区及西郊排水管网实施进度明显加快,昆明固体废弃物处置及清运项目、西郊两个垃圾卫生填埋场已投入运行。滇池流域环境监测项目、北郊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基本完工。预计今年底,农村环境卫生示范项目,石林固体废弃物处置及清运项目,呈贡、晋宁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南郊管网的土建工程可基本完成。

    视察过程中,代表们看到滇池外海的水质确实比前几年有所好转,看到清澈的采莲河,充分肯定了治理工作的成效。同时也看到草海里的浮萍过多,有死鱼,明通河上还漂浮着垃圾、外海水面蓝藻多,感到治理任务依然严峻。

    二、建议和意见

    (一)关于医疗市场的整顿

    1整顿医疗市场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的工作。目前,人民群众对假医、假药、假广告意见还比较多。因此,各级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要加强专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要依法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通过日常检查、抽查、受理群众举报、年度审验等形式,形成有效机制,走综合执法的路子。探索监管工作怎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路子,坚决取缔各种违法违规、坑害群众的行为,改善就医、保健环境。

    2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财政厅、计委联合转发的《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认真研究界定什么是营利性医疗机构,什么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完成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的“科室”、“病区”等的剥离工作,并进一步加强监管。

    3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把好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准入关。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准入许可证制度,对执业医师和护理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审查考核,杜绝无行医资格的人办医院和行医。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

    4医疗广告的管理还很薄弱,夸大药效、疗效,名不符实的广告还较突出,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药监部门要严格审批,工商部门要认真跟踪监管。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广告要制定检查、惩治措施。

    (二)关于滇池综合治理

    1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已经国务院批准,这是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滇池流域的经济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计划》的要求。要搞好与现代化大昆明建设规划的衔接。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明确责任,相关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能切实实施《计划》提出的任务和要求。

    2进一步加大对《滇池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和治理滇池。要使滇池流域两千多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广大人民群众,都知道《滇池保护条例》的内容,明确自己在保护、治理滇池工作中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增强环保意识,理解和支持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加强管理。为治理滇池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建议昆明市政府加快制定加强执法的具体实施方案。

    3加大执法力度。对《滇池保护条例》中规定的限制、禁止的条款要逐项进行落实检查。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同时,滇池管理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执法。

    4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对已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厂,要按市场机制进行运行,使之正常发挥作用。呈贡、晋宁两个污水处理厂向视察组反映,两厂建成后难以运行,原因是当地政府背着沉重的建设债务,目前的污水处理量又比较少,运行成本高。视察组建议省政府、昆明市政府研究两个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债务问题。相关部门要研究怎样按政策的要求,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形成有利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发挥效益的管理机制。

    5垃圾转运、堆场的运作费用不足,建议昆明市政府予以研究解决。

    6要大力宣传、提倡节约用水,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采取经济手段,保护水资源。鼓励和支持“中水回用”并进行试点。加强科学技术在防治滇池污染中的运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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