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02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审议意见的说明 2005-04-26 | |
| | ——2003年7月31日在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联组会议上省财政厅厅长曹建方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在审议《关于云南省2002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中,各位委员对财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财政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对我们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管理,提高理财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我对委员们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审议中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财政与经济协调发展问题
由于我省经济基础和产业结构的特殊性,加之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去年全省财政收入增速虽然有所回升,但仍然较为缓慢,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县级财政困难程度加剧,这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的重点问题。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自“七五”以来,我省连续实施了三期财源建设,即“七五扭转补贴县”、“八五减补创亿”和“九五县域财源建设”。经过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初步成效,水电、旅游、花卉、生物制药、冶金等产业发展态势良好,经济发展出现了新的亮点,县域经济实力有所壮大,为财政发展奠定了基础。2002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8.1%,同比增长104%,实现了恢复性增长。委员们在审议中,就财政部门如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增强县级财政实力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入总结以往财源建设工作的经验,同有关部门一道,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战略,继续积极支持经济发展,更加重视县级财政经济发展问题,努力培植财源,打牢财政增收的基础。今年,在预算安排上,加大了对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并且在扶持方式上进行创新,财政投资逐步由直接投资转变为间接投资,增加财政贴息份额,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银行和社会资金参与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整合优化,加大对困难地县的扶持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困难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并适时调整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增强困难地县的财政实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二、关于抓好财政节支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问题
做好财政节支工作,是贯彻落实“两个务必”的具体举措。近年来,我们在抓增收的基础上,高度重视财政节支工作,节支等于增收,深化了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跟踪问效管理制度,着力加强对部门的财政拨款支出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总的来看,各级各部门的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节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财政管理中对部门和单位预算资金(特别是专款)使用的监管力度还不够,需要改进和完善;少数地方和部门还没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节支观念还比较淡薄,仍然存在大手大脚乱花钱、私设“小金库”、“吃空额”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今后,我们将按照委员们的审议意见,着眼于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以提高财政支出效益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加大对部门和单位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力度,努力节约财政支出。一是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等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和拨付财政资金,减少财政资金拨付环节,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避免财政资金在运行中发生流失和闲置。二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快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改革步伐,完善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把财政监督落到实处,明确各个部门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责任,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力度,管好用好结余资金。我们将在编制2004年预算中,进一步完善经费供给分类分档办法,健全单位基础数据管理制度,并结合单位结余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四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管理,规范部门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严格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五是高度重视内部管理,继续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资金拨付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检查,确保财政收支的安全和有序运行。
三、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问题
我省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我们努力加强制度建设,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方面。今后,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法规为重点,以增强透明度为阶段性目标,进一步加强管理,狠抓廉政建设,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一是坚持将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开标一般采用公开开标形式,请公证人员现场公证,监察、审计等部门派人进行现场监督,同时邀请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参加。二是通过政府采购网站和媒体,对外公开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信息、程序等,保障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知情权,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的公开性。三是严格供应商准入制度,保证采购物品质量。四是依法科学组织评标工作,确保招投标工作达到预期效果。五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六是既规范操作,又加强与采购单位的沟通衔接,尽可能加快采购速度,优质、高效地组织政府采购。
四、关于省农业厅种畜场吃财政“空额”问题
省审计厅审计揭示的省农业厅所属省种畜场在2001年预算编制中,采取虚报人数骗取财政拨款的问题,性质是恶劣的,给我们的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这虽然是单位弄虚作假造成的,但与我们年初预算编制中基础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细密切相关。对此,我们及时进行了整改,收回了虚报冒领的资金。今后,在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工作中,我们将引以为戒。一是建立健全预算单位基础数据资料库,严肃预算编制纪律,遏制吃“空额”等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现象。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和财政拨款管理工作的衔接协调工作,解决好实有数与编制数不一致的问题。三是健全预算单位定员定额经费供给制度,改革财政补助单位经费供给办法,逐步由按人员核定经费改为定额或定项补助,实行财政补助资金与人员供养脱钩。
五、财政有偿资金借款清收及债权处置问题
财政有偿资金借款是特定时期的产物,种类较多,涉及面较大,由于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加之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我省企业普遍效益不佳,清收及债权处置工作有一个时间过程。
为严格和规范借款清收和债权处置操作程序,加快借款清收和债权处置进度,今年5月,省政府出台了《省级财政有偿资金借款清收及债权处置实施办法》。目前,我们通过“借改投”、“债转股”等,已处置省级财政有偿资金借款5.6亿元,优化了企业的资本结构,改善了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对支持我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效益发挥了较好作用。今后,我们将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加大借款催收力度,有效合理地处置好财政有偿资金借款债权。一是继续采取委托清收的办法,加大借款清收力度。二是按照有关政策和合同规定,对不同借款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于借款已到期而单位具有偿还能力的,采取强制措施收回财政借款;对于暂无偿付能力而项目单位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重新签定还款协议,分期、分批归还借款;借款单位或项目已破产的,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处置;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所办经济实体的到期借款,我们将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区分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置,但对转为私营企业的借款,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及司法机关研究处理办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对地县财政已收回而未及时归还省财政的借款,我们将通过预算扣款收回本金及占用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对审计报告所揭示的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正在抓紧整改,属于财政厅业务处理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属于督促部门整改的问题,我们已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属于管理中的问题,我们正在研究改进管理的措施。在今后的财政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委员们的建议,逐项抓好落实,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为人民理好财。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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