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6日在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牛绍尧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我传达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由于新闻媒体对会议作了大量报道,会议的主要报告都已见报,大家也正在学习,今天我不作全面传达,只就一些未公开见诸报刊的内容,及有关人大工作的内容作重点传达。
一、会议的概况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3月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会期13天半。在2985名全国人大代表中,有10名代表因病故或因病因事请假,未能赴会,共2975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云南代表91名,其中中央5名,我省86名,1名代表因病请假,实际共有90名代表出席会议。在这一届代表中,新代表有2100多名,超过代表总数的7成。学历高的代表比较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760人,占92%。 会议议题有两个:一是审议通过政府三个报告、人大常委会报告、“两院”报告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二是酝酿选举产生了国家机构新一届领导成员。
会议期间,云南代表团出席会议的90名代表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审议6个报告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大会共印发云南代表团综合简报9期。全团向大会提交议案13件,书面建议204件。
3月7日上午,温家宝同志来人民大会堂云南厅参加云南代表团讨论。云南11名来自基层的代表在总理面前感到亲切自然,争先恐后发言,气氛非常热烈,体现了云南少数民族的朴实、热情、大方。当时还有小花絮,傣族副县长管国芳代表在发言中提出上学要求,家宝同志当即就让有关部门给予落实安排到社会主义学院;文山州州长汇报谈到文山的困难,家宝同志让派一个调查组到文山。调查组通过实地了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意见。
新闻媒体对我省代表团的活动作了大量的采访报道。全团代表接受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39家中央新闻媒体采访100多人次,仅中央电视台就播发我省代表发言及访谈20多条。我省15名随团记者辛勤工作,加班加点,共发稿200余篇(条),图文并茂,声像结合,使全省各族人民及时了解大会进展及我省代表的活动情况。
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会风新。会风问题是锦涛同志亲自抓的。有两个明显变化:一是过去开会领导小车多,车队很长,影响交通,北京市民很有意见,这次各代表团省部级干部均与其他代表一道乘坐大客车赴会,像我们团就是4辆大巴。不搞提前封锁车道,使交通通畅。二是在新闻报道上会风也有很大转变。按会议要求,除老的政治局常委参加代表团讨论作专题报道外,现任政治局常委只有出席本人所在代表团会议时才发专题报道,到其他代表团活动只发综合消息,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作单独报道,把大量的版面和画面留给基层代表,反映基层的声音。
二、中央主要领导有关讲话的主要精神
李鹏委员长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从六个方面总结前五年工作,提出五条基本经验。朱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了八个方面的工作和九条应该珍惜的经验。这些都在报上登了。下面,我着重传达胡锦涛、温家宝二位同志的有关讲话精神和再重温一下李鹏同志在全国人大工作报告中总结的五条基本经验。
(一)胡锦涛同志在“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有关人大工作的讲话精神
3月3日,党中央召开了“两会”中共党员负责人会议。胡锦涛总书记讲了国际国内形势,对人大、政协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对开好“两会”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谈到人大工作时,胡锦涛同志指出,在过去的5年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贯彻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九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创了新的工作局面,为实现十五大提出的跨世纪发展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党中央对九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是满意的。
胡锦涛同志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希望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继续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根本任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继承和发扬历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胡锦涛同志对人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立法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十六大对立法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强调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好今后5年的立法工作,对实现十六大提出的这个目标十分重要。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抓紧制定民事及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的立法,研究和完善有关选举和基层民主方面的法律,抓紧制定监督和行政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还要抓紧其他方面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制定法律,一定要以宪法为依据,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从我国国情出发,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联系起来,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服务。立法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力求使制定的法律尽可能严谨周密、切实可行。
第二,要依法做好人大的监督工作。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十六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这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这些年来,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健全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探索和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为改进和加强人大的监督工作积累了经验。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实施,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确保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要在深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工作,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目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的情况依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执法犯法、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也较为严重。要加强和改进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的效果,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等问题,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增强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工作监督的针对性,督促和支持它们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探索,注意研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具体形式。要在全社会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三,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要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代表人民意志和体现人民利益,必须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全国各级人大代表有320多万人,他们既是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的代表,又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人大代表肩负着神圣的使命,一定要恪尽职守。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紧密结合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要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切实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通过人大代表广泛了解各方面群众的要求,掌握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手情况,汇集各方面的有益意见和建议,努力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要扩大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知情权和有序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新到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尽快熟悉和掌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开展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善于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能。要加强人大的组织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和工作水平。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长期实践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符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组织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实现经济发展繁荣、社会安定祥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都要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证和支持人大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行使职权,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的行为规范和共同行动,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和人大的关系。各级党委都要把人大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帮助人大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对同级党委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切实得到贯彻落实。现在,不少地方的党委书记兼任了人大常委会主任,这些同志务必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拿出足够精力做人大工作,切实把人大工作搞好。
(二)温家宝同志在云南代表团全团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3月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本次大会新当选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云南团参加了审议,在听取我省11名基层代表的发言后作了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指出:云南有16个地州市,我到过9个。今后我要尽可能地到云南多跑一跑。1996年以来,我去过两个地方,一个是迪庆,第二个是楚雄地震以后,我受中央委托到大姚慰问受灾的群众。通过对云南的深入了解,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全国发展的不平衡性。十六大提出,我们基本实现了小康,但这种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和不平衡的。全国的这种不平衡性,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我们的西部地区特别是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还比较滞后。云南是一个好地方,有丰富的资源,有几千万勤劳勇敢的各族人民,只要我们继续奋斗,就一定能用自己的双手改变落后的面貌。这个信心一定要树立起来。他讲了六点意见:
第一,要抓住机遇。十六大提出,要抓住战略机遇期。这个机遇期,就是今后十几二十年发展的良好的历史时期。这一点至关重要。我们希望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和友好的周边环境。云南邻近东南亚国家,如果我们能够保持一个睦邻友好的周边环境,加快发展同东盟国家的友好关系,共同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就可以推动云南经济的发展。抓住机遇期,就是要抓住国内扩大内需、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借这个东风,把云南的经济促上去,使云南在原有的基础上,发展得更好一些,更快一些,更坚实一些。
第二,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现在的情况看,影响云南经济发展的还是基础设施落后,一定要认真解决路的问题,水的问题,电的问题,还有通讯问题。在西部大开发当中,在扩大内需当中,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当中,中央一定要向西部倾斜。要重视像云南这样的少数民族省份的发展。要调整投资的力度和结构,包括地区结构。正如大家所说的,在政府的众多工作坐标当中,应当把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工作重点。
第三,要充分发挥云南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根据云南的特点和优势,使自己的产品能够较快地打入市场,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上形成优势。云南的优势很多,水能优势、旅游优势、生物资源丰富的优势、矿产资源优势等等。我看不要忘记云南还有一个烟草优势,烟草是现在的利税大户,是云南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此外,云南还有很多优势。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和善于利用自身的优势,发展特色经济。
第四,要注重环保和生态。加强环境生态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加大环保力度,是大家的共识。云南是个很美的地方,很美的地方就应当很好地保护起来。大家讲到的滇池、丽江、西双版纳以及虎跳峡、“三江并流”区,这些都是全国有名的地方。旅游是一大资源,它可以带动第三产业,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增加人民的收入。但是,要发展旅游,必须有一个好的生态环境。所以,我们应当把治理滇池,实现开发与保护的统一作为生态和环保建设的重点来抓。
第五,要重视抓好教育、科技和人才工作。云南与东部发达省区相比,是比较落后的。落后的原因很多,例如自然条件比较恶劣,交通也不那么方便。但我看恐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人才方面的差距。因此,我们一定要有长远的观点,要把教育摆上应有的重要位置。刚才几位同志的发言特别是少数民族代表的发言都提到了教育问题,提到了“普九”义务教育。我觉得,我们各级领导都应当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要保证孩子不仅能上学,还不要辍学。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中央已经作了一个决定,从今年开始,财政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的投入,其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农村。这样,从2003年到2010年,我们能够支持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资金大概可以有几百个亿。我们确实欠账太多,有那么多的学校危房需要改造。我们还要重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要紧紧围绕云南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来制定科学技术发展的长远规划。
第六,要加大扶贫力度。云南被列为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有73个,在全国算第一位。即便这样,可能还有好多县没有被列进来。现在我们扶贫的标准是人均年收入625元,这是相当低的。如果把扶贫标准提高到800元,那么全国的贫困人口就不只2800万人,而是接近9000万人。云南低于625元的人口有280万人,加上收入不稳定的还有750万人,扶贫的任务相当艰巨。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主要是许多地方的交通条件比较差,自然条件比较恶劣,或者是长期处在战争环境下,影响了当地的发展。这些地方,确实应当给予特别的支持。中央已经把云南作为扶贫的重点,今后我们新增的扶贫支出,要继续把云南作为重点,加大对特困地区的扶持。我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六大和这次会议的精神,一个新的云南,一个更加美好的云南一定能够建设起来。
(三)重温李鹏同志在全国人大工作报告中的五条基本经验
九届全国人大委员长李鹏同志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了五条基本经验:必须正确处理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必须正确处理充分发挥民主与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的关系;必须正确处理依法行使职权与不断开拓创新的关系。这些基本经验,是一笔宝贵财富,对今后人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是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这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作为地方人大来说,一定要认真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部署,抓好各项落实。
三、贯彻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几点意见
这次人代会后,各地都在抓紧贯彻会议精神。前天省委召开全省副厅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传达全国人代会精神。我就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讲五点意见。
一是要组织好对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学习和传达。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好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报告、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等,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二是要加强学习。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换届后新当选人大代表多,各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新同志多。如省人大常委会63位同志中有42位新同志。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1正10副,只有1位是上届留任的,其他各地也有类似情况。这要求我们要加强学习,学习人大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历届人大工作积累下来的经验,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熟悉情况,尽快实现角色的转换。同时,新形势也要求我们全体新老同志都要加强学习。人大是权力机关,当前,全省面临着重大发展机遇,如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人大怎样履行职责,怎样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贡献,这些都需要我们通过学习,提高素质,增强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把肩负的使命完成好。
三是要突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立法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当务之急是抓好今年的立法计划和制定今后五年的立法规划。今年立法计划已经提交本次会议讨论,五年立法规划争取在5月底通过,确保在7月底通过。当然,是叫五年立法规划还是叫五年立法指导性意见,还可以研究,但一定要提高立法质量,使所立的地方性法规行得通、用得上、管得住、能普及。要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法,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要加大对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力度。对省政府有关我省国企改革、社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科教兴滇、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题监督。要组织开展对私营企业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调查和检查,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司法案件监督工作,开展个案监督。人事任免工作要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做好有关工作,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四是要认真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全省有各级人大代表近12万人,他们既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又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除了让代表在人代会会议期间依法参加审议、选举,闭会期间参加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外,还要研究以更多的方式,让代表在更多的方面发挥作用,使他们更充分地反映社情民意,体现人民意志。
五是要加强自身建设。我在上个月25日的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已经详细讲过这一问题。总的要求就是要有一个好的精神状态,要强调团结干事,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共同努力,把人大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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