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7日在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云南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阿扎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进入新世纪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我省紧紧围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中心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快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社会各界热心帮助,贫困地区呈现出经济持续增长、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的良好局面。2001年以来的4年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958亿元,信贷扶贫资金6853亿元,解决了752万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巩固了1695万低收入人口的温饱。今年5月中旬,省人大组织两个视察组对昭通、思茅两市的扶贫工作进行了视察,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对我省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
一、扶贫开发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基本经验
(一)制定规划,加大扶持。2001年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我省制定了《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在识别认定的11万个贫困村委会中确定了4000个作为重点村实施扶贫综合开发,覆盖了全省贫困人口50%左右。为提高对贫困人口的覆盖率,又借鉴上海对口帮扶的成功经验,选择了5000个特困自然村,开展温饱村建设。同时针对云南少数民族贫困问题突出的实际,继续加强民族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确定了200个边境民族特困乡和其它民族特困乡实施扶贫综合开发。在规划中突出政府的支持,各部门的参与和群众投工投劳,力争通过有效扶持达到“六有”目标,即实现重点村人人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适龄儿童有学上、有病能就医。
2001年至2002年,重点村建设每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0万元,安居温饱村建设每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民族特困乡综合扶贫开发每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2003年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的要求,针对我省还有40多万户特困农户200多万人住破烂茅草房、杈杈房,常规扶贫计划不能完全覆盖解决的实际,调整充实扶贫工作思路,突出易地搬迁、劳务输出、茅草房改造3项重点工作。为整合资金,突出重点,在重点村茅草房改造已单独安排的前提下,重点村建设每村投入调整为40万元,民族特困乡综合扶贫开发每乡投入调整为200万元,每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近36亿元,连续4年每年解决10万多特困农户住破烂茅草房、杈杈房问题。2005年中央提出扶贫开发要突出整村推进、劳务输出、产业扶贫3项重点工作,4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38亿元,已建成了2234个温饱村,同时对1274个重点村委会、111个边境民族特困乡和其它民族特困乡实施了综合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已实施的1274个重点村建设,共覆盖贫困农户60多万户,贫困人口300多万人。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我省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坚持瞄准最贫困的村和让最贫困群众直接受益,着力解决直接影响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以整村推进为载体,重点抓好5大工程建设,扶贫开发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安居温饱工程取得新突破。4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12亿元,完成了246万户破烂茅草房、杈杈房改造,同时配套建设了基本农田302万亩,发展经济林果40万亩,发展大牲畜34万头,建设沼气池143万口。其中,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724万元,解决了5000户农村残疾人住破烂茅草房、杈杈房问题。全省已有3个州市62个县市716个乡4237个村委会29万个村民小组告别了特困农户住破烂茅草房、杈杈房的历史,在境内外引起强烈反响。
二是劳务输出和易地开发取得新突破。4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和国债资金241亿元,搬迁贫困人口3246万人,大多数实现1年稳定、2年发展、3年致富的基本目标。通过培训,组织贫困地区劳动力输出就业28万人。如昭通市,2004年全市累计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7546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62亿元,农民人均劳务收入达34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9%。
三是产业扶贫取得新突破。4年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亿元,有条件的重点村实行了无偿使用,限期归还,长期滚动,发展产业,受益群众的长效增收机制。累计发放小额信贷24亿元,覆盖1万多个村委会,299万个小组,494万个中心,获贷148万户,周期还贷率为89%,户均增收近千元,为20多万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就地就业机会。同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4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6853亿元,支持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培育了蝶泉乳业、茅粮集团、宣威火腿、龙生集团等21户重点龙头企业健康发展,被国务院扶贫办授予国家级重点扶贫龙头企业称号,带动了更多农民的增收致富。2004年通过信贷扶贫资金的扶持,发展了茶叶、水果、核桃、蔬菜、橡胶、药材等6286万亩,扶持了24个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共覆盖农户12313万人,户均增收200多元,最高的800多元。例如大理州产业扶贫带动了4087万农户,占农户总数的62%,受益人口18161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632%。
四是社会帮扶取得新突破。中央、省级机关定点扶贫和上海对口帮扶,4年共投入和帮助协调资金128亿元,实施了各类温饱试点村626个,资助失学儿童4000多名,使受援地区20多万人解决了温饱安居问题,并辐射带动周边60多万人摆脱贫困,128万人改善了就医上学条件。上海市加大了对我省的帮扶力度,新增迪庆州为对口帮扶对象。为加大挂钩扶贫力度,2004年省委、省政府又决定新增59个省级部门和单位实施定点挂钩扶贫,使全省定点挂钩扶贫单位(含中央驻滇单位)达到212个,全省有28万名党员干部与29万多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向绝对贫困宣战活动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五是扶贫兴边工程取得新突破。扶贫部门从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在25个边境县4年共投入国内无偿扶贫资金171亿元,实施了269个重点村、474个温饱村、11个民族特困乡,建设基本农田359万亩,发展经济作物和经济林果1151万亩,发展大牲畜216万头,建设沼气池和节能灶87万口。还建立了“1+3”对口帮扶机制,即每个边境县市都分别有一家企业、一所院校院所、一家金融机构进行对口帮扶,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
4年来,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加快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促进了边疆巩固和民族团结,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表现是:
1贫困人口明显下降。2000年与2004年相比,全省贫困人口从10221万人下降到7777万人,减少2444万人。其中,低收入贫困人口从6846万下降到5154万,减少1692万人;绝对贫困人口从3375万下降到2623万,减少75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963%下降到2203%。
2农民收入持速增长。2000年与2004年相比,7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100元提高到1315元,增加了215元,年平均增幅为46%。
3贫困地区经济快速发展。2000年与2004年相比,7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均GDP从2207元提高到3271元,年平均增幅为103%,高于全省平均增幅05个百分点。农业总产值从302亿元提高到410亿元,年平均增幅为8%。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从120元提高到155元,年平均增幅为66%。人均猪牛羊肉产量从45公斤提高到57公斤,年平均增幅为61%。
4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2000年与2004年相比,我省充分利用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治理等各类资金,7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增基本农田2888万亩,新增公路里程259万公里,解决饮水人数3073万人。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990元提高1181元,年平均增幅为45%。人均住房面积达1996平方米,自然村电视普及率、农村电话普及率分别从553%、23%提高到688%、199%。农村安全饮水户比重从548%提高到603%,自然村通路率达到753%,自然村通电率达到916%。
5社会事业明显进步。2000年与2004年相比,7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7-12岁适龄儿童入学率从87%提高到94%,劳动力文盲率从236%下降到199%。已建卫生室的行政村比重从328%提高到904%。2001年以来,共安排教育财政扶贫资金18亿元,解决了150万人次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有效降低了辍学率。实施的“少生快富”试点工程对80个重点县115万贫困农户进行了补助,新建了500个边疆民族贫困村卫生所。
4年来,全省在扶贫开发的实践中,总结了一些好的经验:
一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同时推进。我省多年的扶贫开发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才能逐步增强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我省“七七”扶贫攻坚期间,扶贫开发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温饱,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要加快减贫速度,必须一手抓解决温饱,一手抓巩固温饱、防止返贫。
二是不断完善思路,坚持到村到户,提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新阶段以来,我省不断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坚持到村到户,突出了安居温饱工程、劳务输出和产业开发,加大整村推进的工作力度,把工作重点由村民委员会调整为自然村,同时,开展了巩固温饱奔小康示范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尤其是加强了扶贫信贷资金的管理使用,在全国扶贫信贷资金到户率仅为15%的情况下,我省推广小额信贷,使扶贫信贷资金到户率达到30%以上,得到了广大贫困农户的欢迎和国务院扶贫办的充分肯定。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我省地处边疆,民族众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发展极不平衡。扶贫开发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山区、半山区、高寒山区、坝区和民族地区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才能取得实效。如临沧市整合资源,开展以生态村、文明村、小康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村”建设,全市2004年启动实施的100个行政村共投入建设资金457亿元,其中群众自筹327亿元,占总投资的71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71元,较上年增长16%,高出全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
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扶贫开发成为贫困地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扶贫开发工作实践中,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把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扶贫攻坚合力,组织和动员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当地驻军带头参与扶贫开发,积极做好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鼓励社会各界为扶贫开发献计献策。如文山州从2002年起,开展了以建设小水窖、沼气池和改造茅草房为重点的3项工程建设大会战。到2004年9月底,全州筹措资金488亿元,建成小水窖616万口、沼气池759万口、改造茅草房219万户,远远超过“九五”扶贫攻坚的总和,解决和巩固了5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了地方财政扶贫资金随财力的增长而逐步增加的长效机制,突出重点,集中使用,4年共投入省级财政扶贫资金184亿元。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扶贫资金的管理。所有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都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推行了财政扶贫资金回补报帐制。实行项目责任人制度,规范项目论证、申报、审批等程序,严格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后续管理,对招投标、物资采购作了严格规定,并建立了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省扶贫办与16个州市扶贫办签定了《云南省扶贫系统资金管理使用责任状》,奖优罚劣。省级部门围绕整村推进规划,优先安排贫困村农业、水利、交通、电力、通讯、教育、卫生、文化、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集中投入,确保整村实现扶贫开发目标。已初步建立了上级监督、监察审计监督、部门相互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监督防线。这些措施有力地加强了扶贫资金的监管,全省扶贫资金违规使用情况明显减少。
二、扶贫开发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省扶贫开发仍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依然很大。目前我省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且剩余贫困人口大多数分布在生态环境恶劣、自然资源匮乏、地理位置偏远的地区,解困难度越来越大。到2004年底,全省还有5154万低收入人口和2623万绝对贫困人口,两项指标均占全国的10%左右。25个边境县中就有16个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达150多万。少数民族整体贫困问题仍十分突出,7个人口较少民族基本上处于整体贫困状态。有近80万特困群众基本丧失生存条件,急需易地搬迁。
(二)防止返贫的任务艰巨,减少贫困人口的速度明显趋缓。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我省几乎每年都频繁发生自然灾害,基础设施十分薄弱,抗御自然灾害和开展生产自救的能力弱,部分贫困人口解决温饱后又返贫的现象日趋严重,仅2004年因灾等因素全省返贫人口就达近100万人。因灾返贫占返贫比重近50%。高返贫率进一步加大了扶贫工作的难度。“七七”扶贫攻坚期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减少近百万人,但进入新世纪后,减贫速度逐渐放慢,2003年减少了77万,2004年只减少了426万,如果按中央提出的2010年前消灭绝对贫困和稳定解决温饱的要求,今后6年,每年要解决130多万人,相当于去年的3倍。
(三)贫困人口和其他人群收入差距在扩大。2004年我省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少7007元,仅相当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1%,两者收入差距比例为1∶476,比2003年高03个百分点,比全国的1∶32高出15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全国第二高。如果加上城市医疗、交通、教育等方面不可比因素,城乡收入差距更为悬殊。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扩大到1072元,全省129个县市区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15个县,其中收入不及全国平均水平一半的有69个县。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同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还在呈扩大趋势,这给我们实施扶贫开发形成了较大压力。
(四)扶贫投入需求矛盾进一步加剧。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测算,当前解决1个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需要投入1万元左右,帮助1个基本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需投入8000元左右。就我省目前的情况来看,即使按每年解决40万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进度测算,也需要40亿的投入。尽管全省各级财政千方百计增加投入,但由于贫困人口基数大、财力有限,加上部分地方重视不够,扶贫资金不增反减。据不完全统计,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004年比2001年增加156亿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减少5000万元,州市财政扶贫投入减少2000多万元,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财政扶贫投入增加1200多万元,非重点县县级财政扶贫投入减少近400万元。省、州、市级财政扶贫投入减少6200多万元。2005年,由于国家扶贫贷款进行体制改革,目前全国扶贫贷款规模缩小,投放在云南的比例也相应减少,1-9月下达我省扶贫贴息贷款规模只有6亿元,与上年度全年安排18亿的贷款额度相比大幅度减少,满足不了我省扶贫贷款需求。按目前的扶贫投入,到2010年如期实现扶贫开发目标,难度很大。
(五)部分地区对扶贫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需要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但少数地方对扶贫开发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地方没有认真落实扶贫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办法不多,对基层的指导不力,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口号多,实际行动少,仍有少数地方存在拉用、挪用扶贫资金现象。
三、今后一段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措施
根据当前扶贫开发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结合我省实际,今年3月,省政府在文山召开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现场会议,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思路:以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为重点,以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同时推进,坚持贫困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共同进步,坚持开发式扶贫和让贫困人口直接受益同步进行,坚持扶贫开发的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力度同等加大,城乡统筹,工农互动,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确保如期完成新时期扶贫开发的目标和任务。根据这一思路,今后一段时期要切实抓好4项重点工作:以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为切入点,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以强化培训为切入点,切实促进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转移;以扶持龙头企业为切入点,切实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以抓好茅草房改造为切入点,切实解决贫困群众急需解决的困难。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计划。2005年到2010年,全省规划实施3万个以自然村为单位的重点村,省级投入资金实施2万个,各州市筹资安排1万个,每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5—25万。今年组织实施3034个,其中,省级筹资近4亿元,组织实施2034个,各州市负责筹资实施1000个。同时省级选择160个村,每个重点县选择2个村,每村补助10万元,在已实施的重点村中开展巩固温饱奔小康示范村建设,要求各州市也要安排相应资金开展这项工作。
(二)着力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和转移。2005年到2010年,全省规划贫困地区培训和转移劳动力200万人,今年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000万元,培训转移20万人。为加强培训、提高质量,2005年到2010年省在贫困人口劳动力培训转移任务重的州市县认定100个左右省级培训示范基地,今年认定50个,给予相应扶持。
(三)努力把产业扶贫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产业化扶贫重点在扶持龙头企业和落实扶贫责任上下功夫。结合国务院扶贫办在我省认定21个国家扶贫龙头企业的机遇,在安排扶贫贷款、基地建设和为企业培训贫困劳动力方面予以支持,并帮助龙头企业解决具体困难。省、州、县各级也将筛选一批扶贫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同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龙头企业扶贫的责任,带动贫困地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动贫困农户发展效益高的生产项目。
(四)继续推进安居工程建设。今年继续安排10万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任务。在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继续抓好行之有效的6项扶贫措施:一是继续开展好小额信贷扶贫。多年的实践证明,小额信贷扶贫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坚持把小额信贷的原则与商业银行的贷款通则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小额信贷与产业扶贫、支持劳务输出相结合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充分发挥小额信贷的作用。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易地扶贫开发。今后每年安排1亿元的资金,采取财政扶贫资金与以工代赈资金相结合的形式安排2万人的转移计划。按照就地、就近、小规模集中和插花安置为主的原则,抓好计划的落实。易地扶贫与整村推进相结合,小规模集中安置围绕整村推进目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插花安置,纳入整村推进综合规划。三是继续加强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和国际扶贫合作。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单位挂钩扶贫和上海的对口帮扶的协调配合工作,抓好我省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当地驻军、民主党派和工商企业等挂钩扶贫工作。建立和完善省级定点帮扶成效年底报告制度。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蹲点扶贫,围绕整村推进开展帮扶。继续扩大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不断提高扶贫开发的效益和水平。四是抓好贫困地区科技、文化、教育、卫生扶贫工作。加大科技扶贫力度,积极推进“农业科技扶贫工程”建设,完善和落实科技扶贫联产承包项目政策。加大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力度,继续搞好“少生快富”扶贫工作,积极支持贫困农户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五是继续抓好13个县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四到县”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实施,创新了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今年,13个试点县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试点,积极探索扶贫开发工作的新机制。六是切实抓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中期评估和调查研究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通知精神,得到了省政府的支持,省扶贫办成立了中期评估领导小组、课题组和专家组,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全省16个州市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已完成了省一级的预评估,准备迎接抽查。此外,今年初,国务院扶贫办刘坚主任陪同回良玉副总理到云南视察扶贫工作,对边境民族地区扶贫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要求云南省把扶贫兴边作为重点课题进行调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扶贫兴边课题研究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省扶贫办、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主要领导为成员,已全面完成了调查研究和材料编撰工作,上报国务院扶贫办争取中央重点对边境25个县单列支持。同时要进一步摸清家底,抓好对贫困农户的建档立卡工作,做到县有库、乡有簿、村有册、户有卡。
2005年,我省扶贫工作切实做到计划早安排,资金早下达,措施早落实。一是提早下达了小额信贷资金计划。安排了6亿元的小额信贷扶贫资金,根据上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贷款回收率和本年度需求,省扶贫办与省农行联合于3月中旬就下达了资金计划,要求各地围绕春耕备耕,做好项目选择和资金发放工作。二是提早下达了重点村项目资金计划。3月上旬,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联合下达了今年2034个重点村项目资金计划35亿元,项目覆盖16个州市124个县。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怒江、迪庆每村补助25万元,昭通、文山、思茅、临沧每村补助20万元,其它州市每村补助15万元。160个巩固温饱奔小康示范村项目资金计划也已下达。省要求各州市于4月中旬必须将资金计划落实到县。三是提早下达了安居工程项目资金计划。3月上旬,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联合下达了今年安居工程第一批4万户15亿元项目资金计划,项目覆盖13个州市59个县,并强调瞄准特困农户,建档立卡、计划到户、项目资金到户、工作措施到户。要求各县必须在3月下旬将项目落实到户。6月初又下达第二批6万户的建设计划。扶贫信贷资金、易地搬迁、劳务输出等项目资金计划正在编制和审核中,近期将很快下达。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确保扶贫开发纲要目标如期实现
为努力提高我省扶贫开发的质量和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强化管理,力争扶贫开发目标的如期实现。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坚持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要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以扶贫开发统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局,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各级扶贫开发目标考核、项目验收制度,坚持把扶贫开发进度的快慢、效果的好坏,作为考核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贫困地区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地认识当地扶贫攻坚的重要性、贫富差距的严峻性、加快发展的紧迫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转变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一年接着一年干,一届接着一届干,尽快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
(二)多方筹集资金,努力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加快扶贫开发进程,加大投入是关键。回良玉副总理在多次会议上反复强调,扶贫资金只能用加法,不能用减法。根据我省目前的贫困人口数量和要完成的任务目标,首先,在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投入力度的基础上,调整各级财政的支出结构,建立地方财政扶贫资金随财力的增长而逐步增加的长效机制,确保扶贫任务的完成。其次,要不断扩大信贷扶贫资金的投放力度,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提供支持。根据国家已经实施和即将实施的“财政贴息资金下放到县,由县选择贴息银行试点”和“建立担保金办法开展信贷资金到户试点”2项工作,积极探索切合扶贫开发实际的信贷扶贫资金使用途径和办法。第三,加大全社会对贫困群众帮扶的力度。加强政策激励和舆论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参与扶贫帮困。继续做好向绝对贫困宣战的有关组织宣传工作,为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大力宣传和表彰在社会扶贫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全社会参与扶贫创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增加扶贫资金投入的同时,必须严格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了保证财政扶贫投入的强度,省政府提出,从省到地方都必须突出重点,集中使用,不能按部门切块分散使用。要求各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点投向贫困村和贫困对象,重点支持整村推进计划、劳动力培训转移和带动农户增收的主导产业。强调要继续推行财政扶贫资金回补报账制度、项目责任人制度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挥霍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四)强化责任,加大部门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多年来,省级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发挥行业和系统优势,认真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快贫困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目前正值编制“十一五”规划的关键时期,省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给予重点倾斜。围绕整村推进规划,优先安排贫困村农业、水利、交通、电力、通讯、教育、卫生、文化、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集中投入实现扶贫开发目标。省政府将对各州市、省级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情况较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加强组织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扶贫开发最终要靠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苦干实干。建立一支有战斗力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是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一条根本政治保证。积极探索让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途径,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和“三级联创”活动,结合以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云岭先锋”工程学习活动,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村级班子,加大培训力度,使贫困村“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早日脱贫致富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