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我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安排在2007年下半年同步进行,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并依法在代表选举产生后两个月内召开县乡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本届乡(镇)人大代表的任职时间同时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