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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今年3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由于“九湖”事关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关系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十分关注。会后,整理归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云人办函〔200522号》转送给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并要求省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落实情况在5月底前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审议意见引起省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吴晓青副省长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落实意见。6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收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落实审议意见的函。根据主任会议指示,现将文件印发会议。

附: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处理落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我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二、关于转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云人办函〔200522号,2005331)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57月7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处理落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我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委员们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对此,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吴晓青副省长批示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落实意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转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云人办函〔200522)的要求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经省、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将处理落实意见函告如下:

一、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九五”以来,省政府将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列入了我省环保工作的重点之一,经过“九五”及“十五”前四年时间的治理,9年间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已完成217个项目,累计投资5867亿元,其中滇池治理投资4195亿元。从2000年至2004年九湖水质监测情况看,在九湖流域人口增加、经济增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污染负荷不断加重的情况下,有效遏制了滇池及部分湖泊水质迅速恶化的趋势,多数湖泊水质保持稳定,抚仙湖、泸沽湖水质保持优良,阳宗海、程海水质有所改善。多年来,九湖所在地五州市认真组织实施九湖保护(管理)条例,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认真履行了执法监督职能,昆明市、大理州、玉溪市还分别成立了滇池、洱海、抚仙湖管理局。为适应湖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九湖所在地五州市加快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完成了《滇池保护条例》、《洱海管理条例》的修订,其它湖泊也正在进行修订前的调研工作。玉溪市依法禁止在抚仙湖使用营运性机动船艇、水上飞行器,取缔了抚仙湖沿岸用于拖捕银鱼的燃油机头和电机。九湖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拆除在九湖水体保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及沿岸违规旅游设施建筑。多年来在九湖流域开展的工业污染治理已见明显成效,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及实际处理量不断提高,水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并积累了一些成功的治理经验。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滇池“十五”计划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滇池“十五”计划从编制到批复时间过长,《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于200112月上报国务院,2003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实施时间不到三年。有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或质量达不到要求,可批性差,多次反复。在进行项目报批时,又与国家有关部门衔接不够,审批时间较长,进展缓慢,滇池“十五”计划实施的总体进展受到较大影响。

二是对滇池“十五”计划项目资金的筹集难度估计不足,对各级财政承担治理污染的资金量和资金筹措能力估计过高,实际上筹资渠道单一。滇池“十五”计划前四年落实的治理资金仅为16亿元,主要靠国家支持和省、市财政配套,其它八大湖的治理资金筹措情况也基本如此。

三是滇池“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过高,对效果的分析缺乏科学的基础数据支持,对项目的内容、规模、实施的难度、投资和效益缺乏科学的深入分析,效果估计过高,项目计划总投资预算过大,主要指导思想是想争取国家多支持,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估计不足,有的项目缺乏可操作性。

四是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运行机制和体制改革长期停留在准备阶段,基本未起步,影响了吸纳社会资金的投入。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昆明市现有污水处理厂仍为由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偏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有的政策性收费偏低,导致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运行费用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直接影响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改扩建设。不少地方管网不配套,未实现清污分流,使部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吃不饱,不能正常运行,有的甚至处于闲置状态。

五是湖泊基础工作薄弱,许多基本状况缺乏准确的量化数据,底数不清,影响了一些工作的顺利开展。滇池“十五”计划的相当一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所用时间较长,多数项目的前期工作是从2003年开始,到现在有些项目还未完成。

二、下步整改措施

()充分认识九湖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提高保护和治理湖泊对促进湖周经济发展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湖泊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加强对湖泊生态规律的认识,对湖泊水污染治理和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能急于求成。水环境质量从遏制恶化趋势到趋于生态改善,最终实现水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和生态恢复需要长期的不懈努力,特别是要改变滇池水质严重富营养化的状况,恢复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更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对滇池治理和保护的要求,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九湖治理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常抓不懈,扎扎实实地把九湖治理各项任务抓好抓实。

()进一步对以滇池为重点的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五”计划和目标责任书项目进行梳理,有针对性的抓紧实施九湖“十五”计划,完成目标责任书的各项任务。目前实施“十五”计划项目只有半年多时间,各级、各部门要对列入“十五”计划及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分析。对已完成的项目,抓紧总结和评估;对已开工建设、经过努力可以完成的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力争年底完工;对已开工建设,但在年内完成较为困难的项目,尽量争取工程进度,年底接转到“十一五”实施;对已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抓紧时间开工;对还未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抓紧报批、审批工作;对确实选项不合适,或没有条件实施的项目,认真研究分析,写明原因上报国家作适当调整。总之,通过积极努力,克服困难,力争到今年年底,滇池“十五”计划项目开工率达到85%以上,其它八个湖目标责任书的项目开工率达到85%以上。年底省政府将按照“十五”计划和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水质目标对每个湖泊进行考核,依据水质变化趋势、水质改善的实际效果,来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定奖惩。

()进一步明确省级有关部门对九湖保扩治理的责任。根据国务院对滇池“十五”计划的批复,国家明确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科技部、交通部、旅游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省政府对除滇池以外的其它八个湖“十五”计划的批复,明确了与国家相对应的省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省政府与九湖所在地的昆明市、大理州、玉溪市、丽江市、红河州人民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九湖治理各个项目的省、州()责任单位;五州()人民政府与九湖流域的相关县(市、区)签定了目标责任书。这些措施基本明确了从国家到省、州()、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经过几年的努力,已基本建立起目标责任制,各级、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九湖治理工作。由于九湖治理工作综合性、系统性较强的特点,在开展治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任务不落实的情况,省里将针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目标责任制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同时,对发现的项目不落实问题,加快调研,尽早建立起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加大九湖执法力度。依据水污染防治法、水法和九湖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在九湖流域全面推进许可证制度,加强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推进在重点企业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的安装,提高对重点企业排污治污的监控能力;严格实施《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全面贯彻总量收费;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在九湖流域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营造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环境;实行严格的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加大环保监督和执法力度。

()对九湖水质状况和治理情况实行向社会定期公告制度。按照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向社会定期公告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状况及治理情况的要求,对九湖水质状况和治理情况实行向社会定期公告制度,从2005年起九湖所在地五州()每季度要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告辖区内湖泊的水质状况和治理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监督。对不按时、不按公告的内容要求向社会各界和公众公告九湖水质状况和治理情况的州(),要通报批评。今年第一季度的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状况及治理情况五州()已向社会公布。

()认真总结九湖“十五”经验和教训,编制好“十一五”规划。通过九湖9年来的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九湖水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对污染十分严重的滇池、星云湖等湖泊的治理,要取得明显成效,还任重道远。要认真总结“九五”、“十五”的经验和教训,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关于“滇池治理需要一个科学的、切实可行的综合治理方案,统筹规划,认真落实”的重要批示精神,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编制好九湖“十一五”规划。目前,九湖“十一五”规划编制已正式启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的函》(环办函〔200587)和云南省“十一五”规划领导小组的要求,省环保局、省发改委于2005318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编制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规划工作的通知》(云环发〔2005159),由省环保局、省发改委牵头负责规划的编制工作。在编制九湖“十一五”规划过程中,要在总结和评估滇池及其它八个湖水污染防治“九五”、“十五”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研究提出一套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十一五”规划。《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完成后报国家环保总局,由国家环保总局上报国务院批复;《八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规划》由省政府批复。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八日

 

关于转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由于“九湖”事关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十分关注,4位常委会副主任,多数委员发表了意见,主要意见如下:

一、省人民政府和五州市政府对“九湖”治理和保护工作是重视的,做了大量工作,在流域区经济快速增长、人口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遏制了滇池水质迅速恶化的趋势,多数湖泊水质仍能保持稳定,取得了一定成绩。洱海和抚仙湖做得比较好,也积累了一些治理的成功经验。但由于“十五”计划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投资效益不理想;治污体制有待完善和创新,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进程缓慢;面源污染加剧等问题,有的湖泊水质仍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滇池“十五”计划前四年投资完成率只有三分之一,将同“九五”计划一样不能达到计划确定的预期目标,人民群众不满意。

二、“九湖”水污染防治是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的多个部门,报告应由副省长来作,而不是由政府某个职能部门来作。

三、依法行政的情况是政府向人大报告的重要内容,但此次报告对九个湖的保护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少有提及。

四、报告中关于“九湖”治理“方向正确、措施有力、方法科学、工作积极”16字评价,说得过满了一点,应该按照温家宝总理对滇池治理的有关批示认真做好工作。温家宝总理200426批示:滇池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很大,需要一个科学的、切实可行的综合治理方案,统筹规划,认真落实。

五、定期(按月或按季)在大众媒体上公告九湖水质状况和防治水污染重大项目进度,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六、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九湖”水污染防治。九湖是我省人口集中、经济总量占有重要地位的地区,但水资源总量少,因此九湖水污染防治是一项艰巨、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应认真总结“九五”、“十五”的经验和教训,编制好“十一五”规划。

以上审议意见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落实情况于20055月底前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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