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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729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田成有,因工作变动,本人请求辞去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决定接受田成有辞去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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