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工作总结
2005年,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提出的总体发展目标和要求,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在我省教科文卫法制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地方立法
2005年,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认真做好教科文卫方面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按立法规划要求完成了任务。完成了《云南省丽江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的一审工作;根据中央关于税费改革的要求,对《云南省职业教育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若干规定》中涉及税费改革的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内容进行了修订;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参加了《云南省出版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根据上位法的变动情况,结合我省实际,提请常委会废止了《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制定《云南省校园安全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进行了立法调研、起草、论证等前期工作;应邀参与了有关教科文卫方面政府规章、单行条例以及各对口厅局“十一五”规划编制的修改、论证工作。
二、针对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
委员会坚持依法监督,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协助常委会,通过视察和执法检查,对我省社会发展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监督实效。
(一)与内司委共同承担了常委会对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进行视察的筹备、组织等工作,委员会全力以赴,认真筹备并全程参加了视察组赴昆明、大理、德宏的视察工作,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审议,视察报告和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转请省政府研究办理,引起了高度重视,增加了禁毒和防艾经费预算,推动了我省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根据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以遏制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广告为突破口,组织开展了《执业医师法》和《广告法》的执法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了执法检查报告,为推动政府和有关部门遏制非法行医和滥发广告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为促进文物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文物在民族文化大省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常委会的部署,对昆明、曲靖两市政府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向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了执法检查报告。
(四)委员会承担了常委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视察的筹备、组织工作,听取了省、市两级相关部门的汇报,对昆明市部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并向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了视察报告。
(五)按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委员会组织了述职评议调查组,协助常委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玉明同志开展了述职评议工作,并向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了述职评议调查报告。
此外,委员会根据昆明街头地摊公开销售盗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的情况,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对高校考试、阅卷和录取工作分别进行了视察。
三、结合立法和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一年来,委员会力求做到让立法更加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监督更有实效,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立法和监督工作的基础。
(一)按照常委会的要求,针对教育乱收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等热点问题,委员会组织了调研组,对昆明市初中、小学生择校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深入调研,写出了调研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转请省政府研究办理。报告提出的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并被转载其他刊物,对解决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针对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我委主动提出将《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并积极参与政府有关部门对条例的起草、调研工作。
(三)结合制度《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我委提前介入有关部门的起草工作,共同到省内外进行了广泛的调研。
(四)为了做好《云南省丽江东巴文化保护条例》的起草、论证工作,使条例更符合实际,我委多次派人赴丽江、迪庆进行深入的调研。
(五)针对我省校园安全存在的问题,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在昆明市就校园安全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为制定《云南省校园安全条例》做好前期工作。
(六)为修订《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委员会对昆明、曲靖、临沧等地文化市场进行调研,充分掌握文化市场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条例修订工作打基础。
(七)为了解、掌握《科普法》和《云南省科普条例》的执行情况,推动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素质,我委与有关部门共同赴红河、思茅进行了执法调研。
(八)梁公卿副主任带队,对云南软件学院、云南省图书馆和云南省地震局及地震指挥中心进行了工作调研;看望和慰问了备战十运会的运动员。
四、认真研究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批评、意见、建议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交我委办理的议案1件,即《关于对〈执业医师法〉及〈广告法〉在我省的执行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第58号);建议2件,即《关于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组织执法检查的议案》(619号)、《关于对省人大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列入今年的视察工作的建议》(第276);重点督办的建议1件,即《应将制止教育乱收费与各级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拨款是否到位并重检查》(第674号)。我委进行了认真的办理和督办,6月底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分别答复了代表。同时,对群众来信来访也严格按照信访原则认真研究、转办、答复。
五、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密切与州、市人大和对口厅局的联系
(一)委员会召开了对口联系的18个厅局的工作座谈会,互相通报工作安排,加强与对口各厅局的联系和沟通,更好地配合工作。
(二)梁公卿副主任带队,分别走访了5个对口联系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三)参加了对口联系厅局的工作会议和有关专业会议,了解情况,掌握工作动态。
(四)编印了8期《信息与交流》,刊登各地来稿,借以与全省各州市及相关部门互通情况,交流信息。
(五)编印《教科文卫工作法律法规选编》,为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部门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条件。
六、做好接待工作,加强与各省区的交流
接待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陈难先一行赴我省调研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及文化产业情况;接待了广东、广西、浙江、重庆、河南、山东、黑龙江等省人大常委会和教科文卫委员会来我省考察的7批客人。同时,也派人参加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家语委共同召开的语言文字立法工作会议。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今年上半年根据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按照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委员会及办公室全体党员,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这次活动,使委员会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委员会工作作风的转变,推动了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委员会及办公室全体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二)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一年来,委员会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了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了五中全会以及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掌握宪法和教科文卫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研究探讨新形势下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思路、重点和规律,为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三)坚持委员会办公会议制度,注重团结,努力开展工作。年初将工作安排分解为工作月历,每月初对上月工作进行小结,同时研究下月工作,提高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要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继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九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采取措施,为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目标作出努力。
一、继续做好立法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论证等前期工作,并提请常委会进行一审;对已列入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现改称《云南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积极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前期的起草、论证工作;对地震局、红十字会等部门要求制定和修订的、未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的《云南省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条例》、《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进行立法和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配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立法和修订工作,认真完成所交给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任务;继续参与教科文卫方面的政府规章和单行条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委员会要继续按照加强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要求,拟提请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拟在全省范围内安排各州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委员会将进行重点州市的抽查;为常委会开展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视察、执法检查等做好筹备、组织工作。
三、调查研究工作
委员会要紧扣如何实现党在新时期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掌握教科文卫领域立法和监督工作的规律,从深刻理解教科文卫事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出发,不断提高调研工作水平,为立法和监督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拟结合立法项目重点开展民办教育调研,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对《云南省专利保护条例》、《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为今后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工作奠定基础。
四、联系工作
委员会要加强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主动接受工作指导,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完成相关的立法调研和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
加强同兄弟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到兄弟省市就立法监督工作进行考察,承担组织西部十二省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研讨会,借鉴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人大教科文卫工作。
进一步密切与各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各对口部门和人大代表的联系,与西部十二省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研讨会同时召开全省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进行工作交流,为更好地开展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奠定基础。
五、委员会自身建设
委员会要树立终身学习、学用结合的理念,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委员会办公会议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坚持分工负责,团结协作,实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持开拓创新的精神面貌和工作姿态,求真务实,廉洁奉公,勤奋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做出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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