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工作总结
2005年,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9号、省委17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的各项决策和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及其重点,委员会全体同志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齐心协力、恪尽职守,在加强代表工作、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选举调研、人事任免以及联络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为人大代表提高代表素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我委根据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委〔2003〕8号文件,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提高代表素质、办理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组织好代表视察、以及为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等方面做了不少改进,努力开创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实际履职的能力
加强代表培训是有效提高代表素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今年5月21日至27日举办了第四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对未参加过前三期培训的在基层工作的49名省人大代表进行了培训。根据本次参加培训的代表已有两年多履职经验又来自基层的实际,培训方法较以往有了新的改进:一是采取集中授课与到昆明、红河、曲靖等经济较发达、代表工作基础较好的州市实地考察,与全国、州、县三级人大代表进行履职经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二是突出了重点内容,除学习法律法规,重点就如何审议好人代会上的几个报告、闭会期间怎样开展代表活动、如何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等内容进行讲解。这一培训方式的改革,使代表们开扩了视野,加深了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履职能力,反响很好。至此,我委已基本实现对全体省人大代表都进行了一次培训的任务。另外,根据全国人大的要求和安排,我委组织了两批10名全国人大代表前往杭州、北京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培训。
(二)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一是改进了基层人大代表座谈会的方式。对172名在基层工作的省人大代表座谈会,在去年的基础上进行了三方面改进:在分组上,7个组按行业分组,2个组为综合组;在参会人员上,安排“一府两院”及省人大相关部门负责人直接到会听取代表意见;对代表所提建议,要求代表对具体工作的建议用规范的代表建议纸填写,并且已事先发通知要求参会代表做好准备。提高了座谈会的实际效果。
二是改进了联系代表工作。一方面,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再广泛联系全部省人大代表,改为重点联系在基层工作的省人大代表;另一方面,改进和完善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主要考虑在基层工作的人大代表参加,做好服务工作,每次常委会结束后,都要专门召开座谈会收集列席人员意见。
三是进一步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人代会召开前夕,开通了“人大代表热线”电话,倾听群众意见,并将意见进行整理后转交有关部门,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和答复群众提出的意见。
(三)着力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常委会工作报告强调要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与代表视察工作作为亮点来抓。我委围绕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采取了几项措施:
一是认真督促办理代表建议。省十届三次人代会以来,代表提出建议共787件,其中交由省政府各部门、各州市办理的有710件。为加强和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在提高面商率、解决率、采纳率和满意率上下功夫,我委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和相关要求;选择11件重点建议实行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牵头督办;选联工委领导分别走访11个建议办理较多的省政府厅(局、委),具体了解办理情况;加强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总结好的经验,发现存在问题,对代表不满意的重点督促重新办理。
二是认真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8月上旬,根据群众关心的城市饮水及城市交通拥挤等社会热点问题,我委组织了13名省人大代表对代表提出的“请求制定昆明市云龙水库保护条例”的建议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于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改变南过境高架桥施工监管》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
(四)加强对全国人大代表的服务和联系
根据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的规定,选联工委制定了为全国人大代表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了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为全国人大代表发放有关资料的规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于2005年10月10日至20日期间,组织了23位全国人大代表,分四个组前往八州市就云南边境地区民族扶贫(两个组),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政权建设的财政保障,非边疆、非民族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普九”及其巩固情况等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安排,组织了全国人大代表分二个组,对我省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情况进行会前视察。
二、加强调研,做好州市县乡换届选举有关准备工作
一是重新核定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职数。根据修改后的组织法,我委经调查研究和征求各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起草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二是确定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间的决定,我委先后到德宏、曲靖、文山等6州市17个县市区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并在楚雄召开8个州、市关于县乡人大选举工作座谈会,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三是开展调查研究,为明年修改《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作准备。
三、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一年来,我委认真贯彻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指示精神,积极做好和完善相关基础性工作,一是协同省人大法制委做好被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二是与省委组织部和“两院”协商,对在常委会上被任命人员情况内容的介绍进行了改进完善和规范;三是经调查研究,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办法,加强对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5人次,其中任命26人次,免职19人次。
四、继续加强联络联系工作
联络工作是我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2005年,我委扩大交流与联系,一是继续保持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各兄弟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本省各级人大代表人事工作部门的联系,对基层到机关请示汇报工作的同志和来访的人大代表以及省外的同志,都热情接待,交流情况,并虚心学习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特别是在重新核定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职数以及确定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问题上与各州、市进行了广泛的联系与密切的交流。先后参加了在厦门召开的《中国人大》发行工作座谈会,在海南省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区代表联络工作座谈会,在合肥召开的选举工作座谈会;先后接待了上海、广东、大连、黑龙江、吉林等省市区同行到我省的交流、考察;先后组织人员到广西、广东、甘肃、新疆、安徽等省市考察、学习;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述职评议;安排人员参加州市县召开的各种研讨会,到州市县调研人大工作,为州市县举办的培训班讲课。二是加强与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相关部门的联系,交流经验,加强沟通,并组织了政府机关部分建议办理人员外出考察学习,进一步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五、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强化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做好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组织组、议案组的各项工作。起草了大会10个名单;组织了大会报到事宜;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确定了代表提出的议案11件交由有关委员会审议;建议、批评和意见787件,其中重点建议 11件。
二是深入开展“云岭先锋”工程活动,加强党支部建设与内部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和常委会党组的安排,选联工委党支部认真组织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学习活动,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各种文件、资料;按要求组织了个人学习心得、分析评议、整改措施等各阶段的活动。通过学习、交流、互相帮助,党支部和每个党员找准了各自的主要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切实提高了党员素质,加强了支部建设,增强了服务意识,促进了部门工作。党支部还集中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三是根据中共中央9号文件的规定,报经省委批准,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处,明确了职责、编制与领导职数;参加了全国人大关于代表联络处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和明确了我省的人大代表联络及代表工作的开展。
2006年工作要点
我委要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9号文件、省委8号、17号文件精神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继续加强代表工作、依法做好人事任免、为换届选举做准备以及委员会其他工作,争取各项工作有新的进展。
一、抓好中央9号文件、省委8号、17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加强代表工作
1我委将在明年继续抓好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8号、17号文件的落实,继续完善和落实代表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实效。要对《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进行修订,主要在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和了解程度,提高联系的实际效果上下工夫;要对“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向人大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进行规范,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要制订规范的人大代表培训制度,对人大代表的任职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使培训人大代表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完善和规范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活动,提高视察、调研效果。
2继续加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力度。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要突出实效,着实在面商率、满意率、解决率上下工夫。对《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办法》、《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进行修订,着重要明确议案、建议的范围和提出程序,逐步解决好议案、建议数量偏多,质量还不够高的问题;同时,对议案、建议办理的基本要求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我委将继续加强与代表建议办理部门的联系,和各委员会商定重点督办建议;既强调思想认识、督促办理,也交流经验、加强对建议办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运用微机管理,加强对办理情况的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好全国人大代表的视察、专题调研、培训等活动,做好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等服务工作。
二、加强与州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为换届选举做准备
加强调查研究,修改《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并制定同步选举的办法。加强与各地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组织对县乡同步换届选举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准备选举培训教材,为选举工作骨干人员的培训做准备。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水平
继续加强内部学习、教育和管理,发挥好党支部的作用,增强委员会的凝聚力,提高委员会全体同志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立健全代表联络处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学习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及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加强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调研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会全体同志的工作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与时俱进,创造新的佳绩。
四、做好省十届四次人代会的相关工作,依法做好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
按要求做好省十届四次人代会议组织组和议案组的各项工作。落实常委会人事任免制度方面的各项改进措施,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