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
免去李祖义的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任命高祖兴为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刘子扬为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林文兰为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