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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保证农业在提高整体素质和效益的基础上持续、稳定发展,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第一节 稳定粮食生产能力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保持全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到2005年全国耕地面积不低于12800万公顷。通过实施"种子工程"、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加强中低产田改造、调整商品粮基地建设的内容和布局等措施,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保护粮食主产区生产粮食的积极性,鼓励与销区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确保粮食供求基本平衡。   第二节 拓宽农民增收领域

  通过加工转化、扩大出口等多种方式,解决粮食等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问题。调整农产品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引导农户面向市场生产附加值高的产品。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积极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引导农民更多地从事非农产业。建设一批有利于农民直接增收的项目,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第三节 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要面向市场,依靠科技,以农户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为主体,不断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积极调整种植业作物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种植业。继续建设新疆优质棉基地、长江流域双低油菜基地及绿色食品基地。扩大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加强草场建设,改良畜禽品种,加快发展畜牧业,2005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3%左右。加强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保护,积极发展水产养殖和远洋渔业。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发展特色农业,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格局,提高商品率。加强对农产品出口的协调、服务和政策支持,继续建设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大力发展创汇农业。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开发,发展农产品销售、储运、保鲜等产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和效益。鼓励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培育经纪人队伍,全面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和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加快制定或修订农业行业标准和重要农产品质量标准,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创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支持引导乡镇企业推进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促进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健康发展。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鼓励采取"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和科研单位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与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采取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扶持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加快发展。

  第四节 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搞好农田灌溉等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继续对大型灌区进行以节水为中心的配套建设和改造,建设节水增效示范工程及旱作节水示范基地。支持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道路状况,完成国家级贫困县与国道、省道连接线的建设。发展沼气、节能灶等新能源和新型节能技术,加强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努力解决无电地区的用电问题。加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农村电信资费,实现城乡通话费同价。加强以产地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农产品市场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市场体系。

  第五节 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法制化建设,长期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根据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新情况,按产销区的不同特点,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取向的改革。完善粮食收购保护价、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适度撤并乡镇,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减少村组干部补贴人数,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投放,改进贷款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要因地制宜地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加强以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为重点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第六节 扶持贫困地区

  发展巩固"八七"扶贫攻坚成果,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重点做好中西部的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尽快使剩余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坚持开发式扶贫,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多方面增加扶贫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加强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基本农田、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对少数生存环境恶劣的贫困地区,要创造条件,易地开发。对返贫地区和人口继续给予支持。
 

第四章 优化工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


  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支撑,突出重点,有进有退,努力提高我国工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工业改组改造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正确引导投资方向,依靠现有基础,防止盲目扩大规模和重复建设。坚持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先进技术与适用技术相结合。重点强化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进一步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形成新的比较优势。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第一节 加快工业改组改造

  加快转变工业增长方式,围绕增加品种、改善质量、节能降耗、防治污染和提高劳动生产率,鼓励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工业产品开发和深加工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原材料工业,积极发展三大合成材料和精细化工产品、不锈钢和冷轧板、氧化铝、稀土深加工产品、新型干法水泥以及市场需求量大的高效化肥、药品及关键中间体等。轻纺工业,积极发展木浆、高档纸及纸板、新型家用电器、差别化纤维、产业用纺织品、高档面料、名牌服装及农产品深加工等。

  研究制定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依托重大工程,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提高先进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和成套水平,增强能力。把发展数控机床、仪器仪表和基础零部件放到重要位置,努力提高质量和技术水平。支持发展大型燃气轮机、大型抽水蓄能机组、核电机组等新型高效发电设备,超高压直流输变电设备,大型冶金、化肥和石化成套设备,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新型造纸和纺织机械等。发展农业机械、民用船舶和经济型轿车。提高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水平。积极发展高效节能低排放车用发动机和混合动力系统。推进机电一体化。

  积极发展建筑业,改进设计规范,提高设计、施工和监理水平,改革、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确保工程质量。推广使用新型建材。

  第二节 发展高技术产业

  抓住世界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的机遇,有重点地发展高技术产业,实现局部领域的突破和跨越式发展,逐步形成我国高技术产业的群体优势。建设一批重大高技术工程,主要是高速宽带信息网、深亚微米集成电路、生物技术工程、新型涡扇喷气支线客机、新型运载火箭等。促进数字化电子产品、新型显示器件、光电子材料与器件、现代中药、卫星应用等高技术的产业化,支持各行业发展高技术产品。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建立创业板股票市场,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第三节 优化企业组织结构

  按照专业化分工协作和规模经济原则,依靠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形成产业内适度集中、企业间充分竞争,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形成一批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开发能力。实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提高与大企业的配套能力。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压缩部分行业过剩和落后的生产能力。

  第四节 推进老工业基地结构调整

  积极支持和促进东北等地的老工业基地改造和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其基础雄厚、人才聚集的优势,结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地区布局,形成新的优势产业和企业,有条件的地区要成为新的装备制造基地。积极稳妥地关闭资源枯竭的矿山,因地制宜地促进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大矿区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研究探索矿山开发的新模式。

  第五节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通过微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推动产业研究开发和设计水平的提高以及工艺技术的变革;通过电子商务特别是企业间电子商务的应用,推动营销、运输和服务方式的变革,降低成本,扩大工业品市场规模;通过促进信息产品与传统产品的融合,以及信息技术在新产品中的广泛应用,增加产品的信息技术附加值。加速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化进程。
 

第五章 发展服务业,提高供给能力和水平

 

  要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方向,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扩大就业,加快发展服务业。

  第一节 发展面向生活消费的服务业
  
  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发展以居民住宅为重点的房地产业和装修装饰业,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加大旅游市场促销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改善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配置和充实社区服务设施,鼓励创办各种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企业,壮大社区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零售业和餐饮业。理顺职业培训的管理体制,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中外合作等多种办学方式,促进职业培训产业成长。积极发展面向生活消费的金融、保险服务。开发健康有益大众化的娱乐、健身项目,发展文化和体育产业。

  第二节 发展主要面向生产的服务业
  
  积极引进新型业态和技术,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多式联运,改造提升传统流通业、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支持商业银行拓展信贷业务,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保险公司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鼓励金融保险业务创新,改进服务。实现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确保其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规范发展会计服务、法律服务、管理咨询、工程咨询等中介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咨询和数据库服务业。

  第三节 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体制环境
  
  要转变观念,突破体制障碍,打破垄断,放宽市场准入。加快适宜产业化经营的社会事业的改革,实行政企(事)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加快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业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进程,逐步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积极推进商业、外贸、供销、粮食等系统的改革,增强流通企业活力。拓宽服务业融资渠道。完善服务业标准,提高服务水平。


第六章 加速发展信息产业,大力推进信息化

 


  要按照应用主导、面向市场、网络共建、资源共享、技术创新、竞争开放的发展思路,努力实现我国信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加速推进信息化,提高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第一节 广泛应用信息技术

  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强化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实施一批信息化重大工程,推进政务、金融、外贸、广播电视、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化进程。加快电子认证体系、现代支付系统和信用制度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重视信息网络技术在农产品交易、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应用。推动信息产业与有关文化产业结合。加强条码和代码等信息标准化基础工作。加快计算机和网络知识普及,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推广计算机及网络教育。制定国家信息系统标准,加强信息化法制建设,改革管理体制,创造有利于信息化的制度条件。

  第二节 建设信息基础设施

  健全信息网络体系,提高网络容量和传输速度。大力发展高速宽带信息网,重点建设宽带接入网,适时建设第三代移动通信网。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设基础国情、公共信息资源、宏观经济数据库及其交换服务中心,完善地理空间信息系统。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

  第三节 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

  加强先进信息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大力开发核心技术,增强计算机与网络产品、通信产品、数字视听产品和新型元器件等产品的制造能力,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提高信息化装备和系统集成能力。


第七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布局和结构

 


  要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高工程质量,拓宽投资渠道,注重投资效益,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一节 加强水利建设

  水利建设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洪抗旱并举,在加强防洪减灾的同时,把解决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问题放到更突出的位置。科学制定并积极实施全国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和大江大河流域规划。重点加强大江大河大湖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和综合治理,对淤积严重的河湖进行整治和疏浚。加强以长江、黄河为重点的堤防建设。继续建设长江三峡、黄河小浪底等水利枢纽,兴建黄河沙坡头、嫩江尼尔基、淮河临淮岗、岷江紫坪铺、澧水皂市、右江百色、塔里木河及黑河整治等水利工程。加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强化城市防洪,抓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搞好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和经营管理。加紧南水北调工程的前期工作,"十五"期间尽早开工建设。适时建设其他跨流域调水工程,采取多种方式缓解北方地区缺水矛盾。

  第二节 健全综合交通体系

  交通建设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扩大网络,优化结构,完善系统,推进改革,建立健全畅通、安全、便捷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加快以"五纵七横"为重点的公路国道主干网建设,全面贯通"三纵两横"。起步建设西部公路的八条新通道,完善路网结构,提高路网通达深度。2005年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60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公路2.5万公里。建设改造"八纵八横"铁路主通道,扩大西部铁路网,加快铁路既有线技术改造,提高列车运行速度。建设青藏铁路、京沪高速铁路和西北、西南进出境铁路。2005年铁路营业里程达到7.5万公里。发展大城市轨道交通。加强沿海主枢纽港口大型集装箱运输系统、专业化散货运输系统及主要港口出海航道建设,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2005年沿海港口深水泊位达到800个。加强长江、珠江及京杭运河等水运主通道建设,积极发展内河航运。突出支线机场建设并向西部地区倾斜,完善枢纽机场和干线机场,提高空管技术装备水平。加强油气管道建设,初步形成管道运输网。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发展和完善城市间旅客快速运输、大城市旅客运输、集装箱运输、大宗物资运输和特种货物运输五大系统。以信息化、网络化为基础,加快智能型交通的发展。继续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以政企分开为核心的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铁路实行"网运分离",民航机场和港口下放地方管理,航空运输企业实行重组,形成大集团。

  第三节 优化能源结构

  能源建设要发挥资源优势,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利用效率,加强环境保护。以煤炭为基础能源,提高优质煤比重。推进大型煤矿改造,建设高产高效矿井,开发煤层气资源。加大洁净煤技术研究开发力度,通过示范广泛推广使用。实行油气并举,加快天然气勘探、开发和利用,统筹生产基地、输送管线和用气工程建设,引进国外天然气,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开发燃料酒精等石油替代产品,采取措施节约石油消耗。加强石油资源勘探,合理开发石油资源,努力发展海洋石油。积极利用国外资源,建立海外石油、天然气供应基地,实行石油进口多元化。建立国家石油战略储备,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加强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建设西电东送的北、中、南三条大通道,推进全国联网。进一步调整电源结构,充分利用现有发电能力,积极发展水电、坑口大机组火电,压缩小火电,适度发展核电,鼓励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发电。开工建设龙滩、小湾、水布垭、构皮滩、三板溪、公伯峡、瀑布沟等大型水电站,抓紧长江上游溪洛渡或向家坝水电站开发的前期论证工作。在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贵州、云南建设大型坑口电站。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健全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


第八章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合理调整地区经济布局,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第一节 推进西部大开发

  西部大开发要从实际出发,积极进取、量力而行,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力争用五到十年时间,使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有突破性进展,科技、教育有较大发展。要开拓新思路,采用新机制,着力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参与西部开发和建设。

  加快水利、交通、通信、电网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西电东送、西气东输、节水和开发水资源等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工程。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护天然林资源,因地制宜实施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推进防沙治沙和草原保护,注意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巩固和加强西部地区的农业基础。发展有特色的农牧业、绿色食品、旅游、中草药及生物制药等,推进水电、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钾盐、磷矿等优势资源合理开发和深度加工,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坚持科教先行,重点发展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做好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的工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有重点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依托亚欧大陆桥、长江水道、西南出海通道等交通干线及中心城市,以线串点,以点带面,实行重点开发,促进西陇海兰新线经济带、长江上游经济带和南(宁)贵(阳)昆(明)经济区的形成,提高城镇化水平。国家实行重点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增加对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建设资金投入,并在对外开放、税收、土地、资源、人才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

  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支持民族自治地区落实自治权。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重点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牧区建设、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注意支持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的发展。促进西部边疆地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展经济技术与贸易合作,逐步形成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国际区域合作新格局。

  第二节 加快中部地区发展

  充分发挥中部地区承东启西、纵贯南北的区位优势和综合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步伐,提高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巩固农业的优势地位,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区域性、专业化、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加工基地。加快调整工业结构,改造传统产业,建设能源基地,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搞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继续加强交通、通信、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以长江、陇海、京广、京九、京哈等沿线地区为重点,壮大沿线城市规模,充实中心城市,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带。

  第三节 提高东部地区的发展水平

  东部地区要在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中继续走在前列,有条件的地方争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优化产业结构,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出口产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广泛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促进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增创新优势,进一步发挥环渤海、长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区域在全国经济增长中的带动作用。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东部地区要加强与中西部地区全方位的经济技术合作,支持和参与西部开发,更好地发挥对中西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四节 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

  要打破行政分割,重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地区经济关系。改变追求经济门类齐全的做法,发挥比较优势,发展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产业和产品,防止结构趋同。通过区域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并先行在生态功能保护区、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旅游经济区等方面取得突破。


第九章 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共同进步


 
  提高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人口,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推进城镇化的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

  第一节 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

  推进城镇化要遵循客观规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循序渐进,走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城镇化道路,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防止盲目扩大城市规模。要大力发展城镇经济,提高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镇居住、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功能。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和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城镇环境。加强城镇规划、设计、建设及综合管理,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风格,全面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第二节 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发展小城镇是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小城镇建设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体现特色,规模适度,注重实效。要把发展重点放到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使之尽快完善功能,集聚人口,发挥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发展小城镇的关键在于繁荣小城镇经济,把引导农村各类企业合理集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等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

  第三节 消除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

  打破城乡分割体制,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城乡关系。改革城镇户籍制度,形成城乡人口有序流动的机制。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的有序流动。改革完善城镇用地制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土地存量,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广辟投融资渠道,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新体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在政府引导下主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设小城镇,鼓励企业和城乡居民投资。科学制定设市、设镇标准,尽快形成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城镇化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政策协调,改进城镇化的宏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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