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加强国防建设,保障国家安全
强大的国防是国家安全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在集中力量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国防建设,增强国防实力。
军队建设是国防建设的主体。要加强军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加强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坚持质量建军,科技强军,勤俭建军,依法治军,积极改革创新。加快军队向质量效能型和科技密集型转变,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提高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防卫作战的能力,做好应付各种复杂情况的准备。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增强国防后备力量,提高平战转换能力。深化后勤保障改革,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国防立法。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做好"双拥"工作。
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要通过加速调整、改革和发展,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大力协同,自主创新,建立适应国防建设和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国防科技工业体制。发展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努力提高现代化水平。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促进军工技术的和平利用。
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要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决打击"台独"分裂势力,早日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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