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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院要求取得今年拍卖资格的拍卖公司必须自律,不得向法院工作人员请客送礼、请吃饭或者安排其他娱乐活动,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3种委托方式组织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省高院最近对全省范围内拍卖机构进行了全面考察,对各中级法院上报的入选拍卖公司进行研究后,最后确定了云南经纬拍卖有限公司等72家公司作为今年云南省法院系统司法拍卖机构,负责今年法院系统拍卖、变卖工作。其中,昆明市入围的公司最多,达38家,占入围公司的一半以上。

    从今年起,我省三级法院将采取3种委托方式组织拍卖活动:第一种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后经法院审查确定拍卖公司。第二种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入围的拍卖公司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谁来组织拍卖工作。第三种是在当事人双方提交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这种方式,更有利于委托到那些资质高、信誉好、收费低、服务好的拍卖机构,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私下联系拍卖业务

    省高院还对入围的拍卖公司和各级法院提出了具体要求:从今年起,要求入围的拍卖公司要将一年中的拍卖情况报送省高院执行局,作为明年其是否继续入围的重要依据;业绩较差的,将被取消资格。要求取得拍卖资格的公司都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拍卖程序和规则,依法实施拍卖。

    拍卖公司不得私下与法院执行人员联系拍卖业务,一旦发现拍卖机构私下向执行人员“拉生意”,将被取消资格。拍卖前,禁止拍卖公司向法院执行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请客送礼、吃饭或者安排其他娱乐活动。根据法院的委托,拍卖机构要充分调查,核实标的物(被拍卖物品)的基本情况,广泛招商、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市场分析报告和拍卖实施方案;拍卖机构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切实际的拍卖方案,不得泄露拍卖底价以及未公开的拍卖机密。拍卖机构人员不得与竞买人、当事人、案外人故意串通,压低价格,否则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围资格。每次拍卖时,法院都要派员到场监督,发现拍卖异常和有违反拍卖程序的,可当场宣布拍卖无效。同时,也欢迎拍卖公司监督法院,如拍卖公司发现拍卖有问题,可及时向委托法院或者其上级法院反映。

    省高院还要求,各中级法院要加强对拍卖资金的监控,拍卖保证金、拍卖价款必须先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再与拍卖公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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