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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理》予以处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或者窃取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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