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哪些救济手段? 2007-10-19 | |
| | 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我国婚姻法亦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也就是说我国法律已把家庭暴力视为危害社会的行为了,因而法律对家庭暴力受害者规定了多种救济手段。 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受害者可以依照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向司法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诉讼。
| | | 来源:
昆明市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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