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云政发[2004]101号)规定的农业人口,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享受一次性奖励 ①享受条件 1.本人及配偶是农业人口;2.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3.在子女14周岁前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②办理程序 由独生子女父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申报审批表》,同时提供《光荣证》和已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证明,交村(居)民委员会。 村(居)委会应及时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初审,并在村、组公示5日,再将无异议的对象资料报乡(镇)计生办。 乡(镇)计生办应及时进行审核,并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与申请人签订《自愿终身生育一个孩子合同书》,将对象资料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批复各乡(镇)计生办。 乡(镇)计生办在接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批复后,向奖励对象发放《兑现证》并兑现奖金。 (2)办理“义务教育奖学金” ①享受条件 1.父母是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业人口;2.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就读;3.非复读生。 ②办理程序 符合义务教育奖学金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凭其父母的《光荣证》和《兑现证》,在所就读的学校填写《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奖学金申报审批表》申报发放。 (3)享受“优”的办理程序 ①享受条件 1.父母是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业人口;2.本人必须是应届毕业生;3.参加升学考试的。 ②办理程序 符合升学加分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考生到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云南省高等学校招生提档照顾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考生持《考生登记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影印件向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申请审核。 (4)享受“免”的办理程序 ①享受条件 1.本人是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业人口;2.在子女未满16周岁前。 ②办理程序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在安排筹资、筹劳时,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的父母凭《兑现证》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免除筹资、筹劳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人的情况在本村范围内公示5日,群众无异议的,免除申请人的筹资、筹劳。 (5)享受“补”的办理程序 ①享受条件 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1.本人及配偶户籍均为农业人口;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无违法多生育行为;4.现只有一个孩子或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现无子女;5.年满60周岁;6.本人或配偶必须有生育史。 ②办理程序 符合享受养老生活补助费(奖励扶助金)的人员,须填写《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费申报审批表》,办理有关手续。 代理发放机构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对象资料信息,建立奖励对象个案信息库,以个人为单位制作存折或储蓄卡,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奖励对象手中。 奖励对象凭《兑现证》领取存折或储蓄卡,持存折或储蓄卡到代理发放机构网点支取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