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C卡办理服务项目及所需资料
IC卡解锁。所需材料:持卡人身份证及IC卡;由他人代办的,还须带代办人身份证。即时办理。
IC卡挂失。所需材料:持卡人身份证及单位出具的证明。
IC卡解除挂失。在办理IC卡挂失7天内又找到卡的,必须带持卡人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及IC卡来解除挂失。
IC卡损坏补办。需要材料:破损的IC卡及持卡人身份证。
新参保、挂失补办、损坏补办的IC卡领取。当月21号至次月5号办理的,在次月15号以后可领取。当月6至20号办理的,在次月1号以后可领取。(注:每月1-5号上午银行派人到省医保中心收取卡费,其余时间领卡,需到省医保中心IC卡业务窗口开具缴款通知后自行到交行交费,凭交款发票领卡。)
异地报销IC卡下帐。每月1-5号(节假日顺延)。带省直部审核签字盖章后打印好的下帐单来办理。
二、办理时间:每周1-4全天及周5上午
三、办理地点:政通大厦2楼西服务大厅“IC卡服务”窗口
四、联系电话:7195892或719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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