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2005-03-22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一、报名
1、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历史记录,身体健康,包括由内地(国内)移居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的人士。
招生院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请参照招生专业目录。
2、时间
三月二十九日至四月二十日。
(澳门地区报名时间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定)
3、地点及手续
联合招生办公室
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26,38627819
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
电话:(0591)87841550,传真:(0591)87819345
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二路269号,邮政编码361006,
电话(0592)5703107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政编码200234,
电话:(021)64513403,64511200转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2114253,62121932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23280061
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
湾仔分社:香港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
电话:2832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华道196—202号嘉富大厦地下
电话:25650370
香港仔分社:香港仔大道223—227号利群商场地下4号
电话:28732213
筲箕湾分社:筲箕湾南康街18号康华大厦地下
电话:28854728
旺角分社: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号
电话:27895888
观塘分社:观塘牛头角道300—302号裕民中心商场地下
电话:23438243
荃湾分社:荃湾青山道189号地下
电话:24991433
大围分社:沙田大围村南道77—81号
电话:26917261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号
电话:24755367
土瓜湾分社:九龙马头围道426—430号
电话:27132021
屯门分社:新界屯门青山公路168地段
电话:26188188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2893635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3969334
各报名站备有《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在国外的华侨考生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经使领馆确认其华侨身份并推荐报名。
4、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可登陆联合招生办公室网站(www.ecogd.edu.cn),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输入报名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有条件的可上传本人照片等)。预报名后,考生需记住自己的密码,并在规定时间到有关报名地点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办理正式报名正式手续时,考生须缴本人学历证明、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报到时补缴最后一学年的成绩单)、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交副本),并缴付人民币伍百伍拾元(在香港、澳门各报名点报名缴付港币伍百伍拾元)作为报名考试费。此报名方式适应北京、广州、上海、福州、厦门、澳门等报名点。
②填表报名:在香港地区报名的考生实行填表报名。报名时,考生须缴交本人学历证明,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③邮寄报名:不便径往报名站者,可用通讯形式报名,将有关证明、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及报名考试费(另加邮资、手续费人民币五十元,香港、澳门报名点为港币伍拾元)径寄拟前往考试的报名站,报名站会将有关表格寄上,考生应于四月二十日前将填就的表格寄回报名站。
报名后未参加考试者,恕不退还报名考试费。考生考试地点与报名点相同。
二、填报志愿
1、考生按录取批次填报学校志愿,每批次填报两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填报四个系科或专业志愿。
2、报考内地联合招生院校的考生,亦可填报华侨大学和暨南大学各系科或专业志愿。
3、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填报二所预科学校。
三、考试
1、科目类别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
中文、数学、历史、地理、英语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
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
各科满分均为一百五十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以《考试大纲》为命题依据。
2、时间
六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日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五)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物理、历史
六月二十五日(星期六) 9:00—11:00 英语 13:30—15:30 化学、地理
六月二十六日(星期日) 9:00—11:00 数学
3、地点
广州 由联合招生办公室安排;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厦门 由福建省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
澳门 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4、考试规则由各考点向考生公布
四、录取
七月上旬开始录取工作。招生院校在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择优录取新生。
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可到有关学校读预科或报名参加高考补习。
被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并经学校考试合格后可进入高等学校本科学习。
五、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按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并可免修政治理论课。
六、其它
学生上学原则上都要缴纳学费和杂费,入学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每一学年缴纳学费和杂费共计8000—12000元人民币。住宿费按各校规定收取。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台湾省新生还需办妥途经香港返回台湾的香港再入境手续。或提供学业结束后能及时离开大陆返台湾的保证书。
报考艺术、体育院校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由艺术、体育院校确定,考生本人要及早直接与要报考的院校联系。
凡符合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欲报考《专业简介》所登高校之外的祖国大陆(内地)其他高等学校者,可参加本次考试。报名站负责办理报名手续。考生的考试成绩及有关资料,由联合招生办公室负责转到报考学校,由学校根据其培养要求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可在国际互联网上查询成绩、录取情况以及招生学校的概况,联合招生办公室的网址是:www.ecogd.edu.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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