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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生子女凭《兑现证》享受教育“三免费”或免“一费”。 

    每学期开学时,学校不得预收符合享受教育“三免费”条件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的相关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三免费”实行报账制,经费的拨付按以下程序办理: 

    学校将本学期享受“三免费”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及时将《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三免费兑现名册》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兑现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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