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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1.学校或办学机构向主管县(市)区教育局申报并进行初审后报市教育局。
2.审查材料。
3.受理登记
4.现场勘察。
5.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签。
6.行文回复或报上级部门审批。。
         需提供的材料
 1.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请示;
2.学校概况;
3.外国学生学习、管理和安全规章制度;
4.学校分管此项工作的校级领导、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办理机构
 昆明市教育局办公室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服务标准
 现场解答,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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