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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高毕业手续
2007-10-11
办理程序
1.教师本人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2.教师所在单位和县(市)区教育局签署意见。
3.市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需提供的材料
经教师所在单位和县(市)区教育局签署意见的毕业生登记表。
办理机构
市教育局师训高教处
办理时限
受理当天。
服务标准
热情接待,认真解答,细致办理。
来源
: 昆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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