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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1.举办职业中专班、职业高中班由拟办学校向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申报,由县(市)区教育局对办学条件进行初审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2.举办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举办者向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申报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初审,报市政府审批。
         需提供的材料
 1.办学条件资料;
2.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3.所设专业的实施教学计划;其他同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办理机构
 县(市)区教育局职成教科、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办理时限
 3个月内。
 
         服务承诺
 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负责来访接待和解答相关政策规定,提供县(市)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的电话号码和联系人。若符合条件,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按规定办理的,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负责督促、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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