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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2006-11-29
经办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学校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借款学生。
来源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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