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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内容及办理程序

受理形式

办结时限

处室分管负责人

具体工作人员

文件依据

国家、国家相关部委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省教育厅科技处承担指导高等学校中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重点研究基地等工作。根据国家或省相关部门要求,组织我省各相关高校填写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表省教育厅科技处受理省教育厅审核上报国家或省相关部门国家或省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国家或省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批复。

省教育厅审核、国家或省相关部门书面或网上受理

根据国家或省相关部门文件时限(10天)

于达林、

杨丽宏

白玉兵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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