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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文件

云教职(20043

关于改进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几点意见

各地、州、市、县教育局并招生考试办公室: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中央提出努力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人才,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这是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出的全新要求,更是赋予教育战线的崇高使命,同时也预示了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教育部在部署2004年度重点工作时又提出: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大力实施“制造业和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计划”,直接对职业教育下达了任务,各级教育部门和职业学校都应努力做好工作。

近几年以来,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经过合并、联办、撤销等多种形式的而已结构调整,职业教育资源初步得到优化组合,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明显提高,为云南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实用人才,正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着积极作用。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对职业教育提出的任务要求,结合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别是结合农村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中等职业学校能够而且应该发挥培养、培训实用型人才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尤其是满足广大农村青年的求学愿望。现对今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各学校遵照执行(本文件请各地、州教育局转发所辖县市教育局、招考办及职业学校)。

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问题

随着我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将进入高中阶段教育。据2003年教育快报统计,全省初中毕业生为56.52万人,而当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人数仅为23.76万人,招生人数占初中毕业生数的42%(比2002年还低1个百分点)。其中普通高中招生13.8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9.92万人(其中普通中专4.54万人,成人中专0.31万人,职业高中3.84万人,技工学校1.24万人)。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03年还有58%的初中毕业生即32.76万人未能就学,其中大部分为农村青年,而且随着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程的加快,今后其人数还会不断增加。因此,无论是普通高中学校或者是中等职业学校,都必须进一步扩展,最大限度地吸收初中毕业生就读,为提高劳动力的科学文化素质做出努力,所以在扩大普通高中的同时,必须大力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经研究决定,从2004年起,省教育厅不再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数,由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和能力,自主确定招生人数,尽力吸纳一批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人员学习。

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问题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一直沿用省下达招生计划,招生部门确定各地生源计划,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省地两级招生办公室按计划录取的形式。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形势要求,同时满足更多的人求学愿望,从2004年起,实行多形式招生的办法,即采取“宽进严出”做法,让更多有志学习的人员入学就读,在学校的严格教育下成才。具体招生形式有如下几种:

1.考试入学: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并在当地指定地点报名,由省、地两级招生部门按有关规定录取。报考人员不限年龄。

2.凭证入学:社会人员凭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向当地招生办公室报名,由省、地两级招生部门免试录取。报名人员不限年龄。

3.学校自主录取:社会人员凭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向就读学校报名,由学校根据学校的规定自主录取。学校自主录取学生可以参考中考成绩或毕业成绩录取,也可以学校自行命题考试录取。

上述三种招生形式同一学校可以同时实行,但学校必须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和能力,以市场为导向,确定好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同时加强管理,加强专业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其中未经审批或备案的专业不得招生。

改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体现人才的核心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职业学校,应根据改进中的意见,提出本地区和学校的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并认真研究招生工作改进的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主题词:改进  中职学校  招生工作  意见

抄报:教育部职成司。

抄送:各中等职业学校。

云南省教育厅文印室                                 200435印发

校对:杨伟                                                共印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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