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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教职〔200311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

联合举办五年制高职班的补充意见

 

各地、州、市教育局,云南各高职院校,云南省国家级中等职业学校: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要在继续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有条件的市(地)可以举办综合性、社区性的职业技术学院。”为促进中等职教和高等职教的协调发展,建立中等职校与高等职校的立交桥,满足三校生继续求学的愿望,云南省教育厅曾于2002年制定了《关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云教高200233号),在执行中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和情况,现就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联合举办五年制高职班的有关问题再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联合举办五年制高职班,有利益满足社会和学生的需求,有利益促进中职学校的发展,也有利益高职院校的巩固。希望中职学校积极争取,高职院校大力支持,相互协调,共同发展,争取今年招生在原有基础上有更大突破。

二、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联合举办五年制高职班的权限,目前限定在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范围内。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可以积极与高职院校联系,最终由挂靠的高职院校向省教育厅申报。

三、联合举办五年制高职班的专业选择,可根据双方学校的特色和优势以及市场需求确定,一般可以开设23个专业。专业的审报工作由高职学院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提出申报。

四、五年制高职班的教学计划要按五年制高职的要求统一制定,由联合双方学校共同实施。实施中应注意三二分段教学计划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五、五年制高职班的办学一般实行三二分段,即前三年在中职学校举办,后二年移交高职院校举办。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二年也可以在原办学点举办,但要严格按五年制高职的要求管理和教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对五年制教学质量全程负责。

六、实行三二分段办学收费和支付问题,前三年由中职学校收费和开支,后二年由高职院校收费和开支。办学点五年都设在中职学校的,由双方学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一般中职学校收八成,高职院校收二成。

七、举办五年制高职班的相关问题,请按云教高200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OO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中职学校  举办  高职班  补充意见

云南省教育厅文印室                 200342日印发

校对:杨伟                                  共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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