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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教职[200040

 

 

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

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各地、州、市教委:

为全面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云南省实施〈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意见》,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在总结前一时期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云南省关于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云南省关于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此页无正文)

 

 

 

                                云南省教育委员会

                              二OOO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深化  中等职教  教学改革  推进  素质教育

抄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

抄送: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经研中心、各有关厅局、各中等专

      业学校

校对:段剑新                                印数:180

附件:

 

云南省关于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从提高民族素质和创新能力,增强综合国力的战略高度,确立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振兴教育事业的奋斗目标。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直接有效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职业教育战线落实全教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根据全教会和《决定》精神,现对我省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科技进步和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中等职业教育的现状不能适应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的需求,也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职业教育需求。在教育教学领域,职业教育观念和培养模式相对滞后,教学工作存在着片面强调学科体系和知识灌输,与生产和生活实际联系不紧密,对知识应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重视不够,实践和专业技能训练比较薄弱等问题,难以使学生形成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职业教育机制活不活,质量高不高,能不能办出特色,有没有活力和吸引力,已经成为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这一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办出特色,增强吸引力,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是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当务之急和长期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办出特色。职业学校必须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必须坚持以育人为中心,学校的一切工作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步伐。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管理,重视教学基础建设,增加对教学工作的经费投入,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深化教学改革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进一步明确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实行更加灵活的教学制度、招生和学籍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他们应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生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根据这样的培养目标要求和我省经济、科技、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中等职业教育要培养造就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其根本出路在于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必须改变原来相对单一、固定的学习制度,实行弹性的学习制度和相应的学籍管理制度。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部分时间制教育相结合,面授课程与远程教育相结合,允许成年学员和有实际需要的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使在校学习与社会实践和现实生活结合起来。

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为34年,以3年为主。

根据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委《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各类职业学校在推行国家劳动预备制度中发挥重要作用,招收不能升学的初、高中学生进行为期13年就业前培训,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各类职业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为转岗、分流、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教育和培训。

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打破职业教育与各类教育间的种种“界限”,为人才培养建立起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沟通,与企业教育、社会教育相渗透,与高等教育相衔接,与劳动就业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立交桥”。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均可实行联合、合作办学,在实行学分制的前提下,通过互选课程和互认学分,实现人才培养多样化。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新模式。鼓励综合高中和普通高中实施高二后、高三后分流。即:高二后分流的学生,接受一年的职业教育,成绩合格,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达标,可发给职业高中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也可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考试。高三后分流的学生,接受半年或一年的职业教育,成绩合格,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达标,可发给职业高中毕业证或职业中专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也可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考试。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沟通。允许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中专学校交叉招生、交互办班。鼓励以中等职业学校为助学主体开展部分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允许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专学校和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联合办学、联合招生办班。

­——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相衔接。高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积极采取保送、考核、考试等措施,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入高等职业学校的比例。允许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到2005年,使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学校的比例达到25%左右。允许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学校联办高职班或二级学院。

­——职业教育内部相互沟通。中等职业学校应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教学制度。要开展学分制试验,改革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兴趣、条件选择课程和学习时间。要建立校际之间、相近专业之间学分相互承认机制,允许学生跨专业、跨学校选择课程;对于从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转入的学生,承认其相应的学习经历或学分;可以边上学、边工作,并把其项目效益和经营状况列为学分考核;允许职业学校学有余力的学生同时进行两个专业的学习,跨专业选课,实现一专多能、一生多证。

从今年起,职业中专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毕业证书的发放等权力下放给各地、州、市教委。省级示范性以上的职业高级中学实行部分优秀职业高中毕业生转为职业中专毕业生的制度。

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对于提高国民教育水平,适应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后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缓解升学压力,提高民族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挖掘中等职业学校的潜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力争使愿意接受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从2001年起,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由各地确定,省只核定各地招生计划的总规模。允许国家级重点和省(部)级重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的办学能力,在达到国家核定的办学条件和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招生规模,自主确定专业设置;放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入学年龄限制,允许初中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允许各地进行综合初中或初三分流实验的、没有参加中考的农村初中毕业生直接升入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就读。允许农、林、牧类专业,凡取得初中毕业文凭,属农村户口者,不限年龄免试入学,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发给职业中专毕业证书。要采取有效措施,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学习一段时间后根据学生个人愿望和条件以及就业需要再确定专业方向。

一次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地区和学校,允许补招或组织第二次招生录取。有条件的地、州、市和学校,可实行春、秋两季招生。

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允许国家级重点和省(部)级重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指导下进行自主招生改革试验。

三、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完善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职业学校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各地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结合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在相关部门、行业参与下统一规划,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布局,提高专业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和整体效益。当前,各级教育部门要重点抓好与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密切相关、适应劳动力市场需要、覆盖面广、招生数量大的骨干专业的规划和建设。

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适应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标准,结合自身条件,集中力量办好23个骨干专业。要坚持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办好相对稳定的骨干专业,切实加强专业实验实习基地、专业师资队伍和相应的教学文件等基础建设,形成优势、办出特色;要通过拓宽和调整现有专业业务范围、开设新专业或专门化,满足社会需求和职业分化、变化的需要。今明两年,我省将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和地方,组织制定我省骨干专业的设置标准和评估标准。通过专业设置条件和教学质量评估,在全省确定一批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示范学校,在此基础上,建立专业考试指导委员会,对已确定的专业实行全省会考,为职业学校互认学分提供基本依据,进而全面带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工作。

四、改进和加强德育课教学工作,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

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重要地位,任何时侯都不能放松和削弱。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德育课教学是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主渠道,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课教学。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学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德育总体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确定德育课教学内容和要求,增强针对性、时效性,突出职业教育特色。要根据职业学校的特点和学生实际,改革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的课程设置和内容。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愚昧、腐朽思想的侵蚀。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操、团结协作精神、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确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艰苦创业思想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应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并结合行业特点和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使教育内容具体化。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劳动就业和生活观念。要加强美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进一步改进德育课教学的方法和手段,德育课教学要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使德育课教学更加生动、活泼、形象,易于为学生所接受。加强德育课教材改革和建设。鼓励和支持广大德育课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在教学改革方面的探索实践。

五、加强和改革文化基础教育,提高学生科学文化素质

加强文化基础教育、改革文化基础教育教学,是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等职业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中等职业学校的文化基础教育是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保证,必须适应专业教学的需要、学生继续学习的需要和提高劳动者文化素质的需要。因此,各类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有关规定开设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必需的文化基础课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和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当前既要注意克服随意降低教学要求,忽视文化基础教育的倾向,又要防止盲目加大文化基础教育比重、削弱职业技能训练,片面追求对口升学的做法。中等职业学校的文化基础教育要更加注重知识的应用能力、学习能力和实验能力的培养,保证必要的实验和社会实践环节。从2001年起,我省的普通中专学校和合格以上的职业高级中学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普遍开设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实用基础外语课程,在中等职业学校中普遍开设职业道德与就业指导课程。

六、贯彻产教结合的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最根本的就是要贯彻产教结合的原则,这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以能力为本位教学指导思想的重要手段。产教结合必须把教学活动与技术开发、技术示范、技术推广、技术应用和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和学校要多渠道增加对实验、实习设施和设备的经费投入,切实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努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实验、实习、职业技能训练等实践性课程和教学环节,认真安排、从严要求,严格考核检查,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目标规定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就业指导,在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设立小企业创业与经营方面的培训课程,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帮助学生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劳动就业观念,要表彰和奖励具有创业精神和立业实绩的优秀学生,鼓励学生立业创业。其次,职业学校要增强同职业培训机构、行业企业的联系与合作,积极聘请相关经济界、产业界专家参加校董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咨询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吸引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参与教育教学过程。职业学校要尽可能把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相协调,把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协调统一起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适应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的需要。凡与当地职业鉴定开考专业(工种)相同的专业,均应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七、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积极改进教学及考试考核方法和手段,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

职业教育要以社会和经济需求、职业资格为导向,从劳动力市场和职业岗位分析入手,合理进行专业设置,开发新的综合性课程。要积极采用适应经济社会、科学技术和生产发展需要的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实现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教学媒体的有效组合,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要积极探索、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勇于实践的能力。要改进考试考核方法,重视考核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要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中等职业教育中的应用,加强对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的学习、研究和应用,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要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信息网络化建设,使教育科研网络进入骨干中等职业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研制开发和推广使用优秀的职业教育教学软件。

八、加强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

课程改革是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任务。要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开展现代课程模式,特别是适应于学分制的“职业集群式课程模式(宽基础,活模块)”为基础的教学管理模式和综合化课程的探索和实验,把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课程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实践性,构建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

建立健全课程开发和教材编写机制,实行国家和省两级规划,两级审定制度。凡国家组织开发和编写的课程标准和教材外,省和行业将根据云南经济和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发和编写具有云南和行业特色专业的课程和教材。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发教学资源、编写反映自身教学特色的补充教材和讲义等。要注意吸纳行业技术专业、教学研究人员和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参与课程开发和教材编写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逐步建立适合云南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需要的教材编审机构和经费筹措机制。

九、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职教师资队伍

建立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职业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职业教育师资特别是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到2005年,使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基本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同时努力提高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要加强兼有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顶岗工作或实习锻炼等措施,使文化课教师了解专业知识,使专业课教师掌握专业技能,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要努力吸收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职业学校任教,重视教学骨干、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该逐步建立校长培训制度,促进校长的知识更新,提高校长在新形势下管理职业学校的水平。各类职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激励机制,对教学改革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在重点建设好云南大学、云南省旅游学校两个国家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同时。建设好云南农业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和云南财贸学院4个全省专业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遴选10所重点职业学校建设成全省实习指导教师培训基地,通过几年的努力,使之成为功能比较齐全、管理比较规范、培养培训能力比较强的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十、加强领导,努力开创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

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统筹管理,特别要发挥在教学规范的制定、教学常规管理、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估方面的作用。要在所辖区域内统筹规划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合理布局,避免专业设置上的重复和盲目发展。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保证教研经费。要充分发挥研究机构在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指导、教育评价、师资培训和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实验等方面的作用,使教研机构真正成为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业务指导中心。教学研究要从我省实际出发,立足省情,同时要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的经验,把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注意解决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积极推广教学改革成果,不断提高研究水平,为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宏观决策依据和科学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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