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
| 资助分类 |
资助标准 |
资助人数 |
申请资格 |
备注 |
| 国家助学金 |
15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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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中一、二年级所有在校学生 |
在全国平均资助90%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力度,投入更多资金,扩大资助面,使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 |
| 省政府奖学金 |
4000元/人·年 |
每年1000名 |
中等职业学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设立。获奖学生为中职学校在校生二年级以上。获得省政府的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
| 其它 |
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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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没有限制 |
中等职业学校中三年级以上学生 |
三年级学生通过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获取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按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07〕4号)执行。 |
| 勤工助学 |
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人民币 |
学校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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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分校内、校外两类,校内主要是助教、助管、助研和一些后勤服务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
| 校内奖助学金 |
各校自定 |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要求,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
| 特殊困难补助与学费减免 |
对孤残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