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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网上公示征集意见

    “仅造成财产损失不满10万元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驾驶校车应当具有3年以上驾驶同类车型的经历”……近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把地方性法规《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首次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并向广大市民征求良言。

    据昆明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该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昆明实际制定的。修改稿共有7章87条。

    据介绍,《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在今年年初时就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约在3个月前,相关部门就已经通过登报的方式,向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专家以及一些企事业单位、出租车公司征求过1000多条意见或建议。一些专业人士也对这部几易其稿的草案达成共识,他们认为这是昆明市一部较易操作、较“人本”、也较为全面的地方性法规。不过,为了得到更多更好的建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仍然希望广开言路,提高立法质量,为这部地方新规的下一步施行海纳百川。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的重点是围绕着整部草案的内容是否符合昆明市的实际,以及是否可行等展开。广大市民即日起可登录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kmpg.gov.cn/renda查阅全文,并将修改意见于本月31日前发至人大常委会邮箱:renda@km.gov.cn;也可以把书面意见寄往:昆明市东风东路15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邮编650011;或者通过本报热线:4100000,邮箱:ccwb-szjj@yndaily.com阐述你的观点,我们会把你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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