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显示:
    针对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办理条件:  文件相关规定的条件  

    办理时间:  材料上报后1个月内  

    涉及处室:  工资福利与退休处  

    办事程序:  一、报送材料

 (一)工资审批

 1、调动人员工资及日常工资变动审批需提供以下材料:
 (1)工作调令、增人计划单;
 (2)单位明确职务(技术等级)的任职文件(专业技术人员或工人任职资格和技术等级证书、聘 书或聘文。国家公务员另附职务职数核定材料);
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工人招工手续;
 (4)专业技术人员或工人聘任指标或结构比例核定数。
 2、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工资、级别工资正常升级审批需提供晋级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 单位在报批工资审批时,除需提供上述有关材料外,均需填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 资变动审批表》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资变动审批名册》各一式三份。

 (二)退休费审批

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 2、需提高退休费比例的人员,应附获劳模(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和省(部)以上各类科研成 果奖证书复印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复印件;测绘部门海拔高度证明;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归侨职工认定审批表各一份;
 3、其它有关材料。

          二、办理程序
 (一)单位人事部门填表造册;
 (二)经主管部门审核;
 (三)省人事厅审批。

 联系电话:(0871)5363978、5368576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