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显示:

各州、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厅、局人事处(职改办):

  现将我省200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从今年起,国家人事部将根据当年命题水平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不再核发全国考试合格证书。各省可根据本地、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外语水平的现状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省内合格标准。

二、我省合格标准按A、B、C三级划分(各语种合格标准附后),合格人员可获省级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为便于部分考生参加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合格证书未下发前,考生可凭成绩通知单按规定参加申报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合格证书下发后,均须持证参评。

四、请各地、各部门及时通知成绩合格人员,并做好证书发放和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

五、有关考试成绩的查询等事宜,请按“云人职[1997]134号”的要求,与我厅考试中心联系办理。

六、各地、各部门合格考生名单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发往各州、市及省属考点。

附件:200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云南省合格标准

二OO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200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云南省合格标准

 

 

A

B

C

英语

综合

42

32

32

理工

50

40

32

卫生

40

32

32

日语

35

32

40

俄语

35

35

40

德语

35

35

40

法语

35

35

40

西班牙语

35

35

40

古汉语

55

50

45

医古文

50

50

4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