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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访来信工作程序
来访工作程序
1、到信访接待室填写登记表;
2、接待员接谈,属政策咨询的接待员当场解释,需调查或转办的问题,由来访者写出书面材料,接待员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立案处理的在3个月内结案。
来信处理程序
1、收到信后由工作人员登记;
2、涉及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出台的政策,由工作人员直接作出书面答复,属地(州、市)出台的文件或单位的问题,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在7个工作日转办并答复本人来信的转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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