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嵩明县对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含3年)以上、持有县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已办理《失业证》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或持有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此次小额担保贷款首批发放总额为9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最高额度为每人3万元,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复员退役军人享受100%的贴息,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50%的贴息,帮助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促进全县就业与再就业工作。
姚利宏(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