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允许本科毕业生不参加就业、毕业研究生“自谋职业”,并要求由本人填写相关申请表后报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批。到学校统一派遣时,由学校出具证明,将其户口及档案关系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派遣事宜。
北京生源毕业生申请不就业或“自谋职业”的,在学校当年统一派遣毕业生时,其本人户口须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区(县)劳动局。
京外生源毕业生申请不参加就业或“自谋职业”应持慎重态度,并应事先与家庭所在地派出所、档案管理机构协商,达成一致后,凭有效接收证明,方可申请,学校将按申请表中地址为毕业生办理落户、转档手续。但有些省市对不就业的毕业生不予落户,因此请毕业生一定要事先了解好情况。
申请不就业或“自谋职业”的时间一般截止到当年的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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