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西部地区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内蒙古、西藏等。到这些省区就业的非西部地区生源毕业生将颁发由北京市教委签署的《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毕业生支援西部大开发荣誉证书》。对支援西部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允许保留北京户口。对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中、东部地区的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