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及告知 (一)、申请类别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2、《外国人就业证》 3、《外国人就业证》延期 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时限:10个工作日。 (二)、审核 时限:2个工作日 (三)、复审 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再次核实;提出复审意见。 时限:1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初审及复审意见。 时限:1个工作日 (五)、送达 本岗位责任人:就业局就业指导科 岗位职责及权限:填写相应的就业证及就业许可证书送达申请单位 时限:1个工作日
二、收费依据: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外国人就业证工本费每证10元(云价费发[1999]134号 )。
三、办理总时限:从受理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申请到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所需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