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对非本市常住户口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有关问题的请示》(昆房公[2004]82号)文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市户口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只要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按你市现有的贷款管理办法受理贷款申请。请你中心要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同时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严格贷前审查,加强贷后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