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规定不会打压昆明房地产业
今后,昆明市二环路以内一般不再审批用地规模小于10亩的商品住宅项目,《技术规定》作出了如上规定。解读《技术规定》时,昆明市规划局局长曾华说,这个规定不会对昆明房地产有所打压,也不会对房市价格造成大的冲击。
二环内严控大型仓储商场建设
《技术规定》明确指出,在二环路内,用地性质将以金融、生产性服务业、商务办公、商贸等为主;同时,调整居住用地,严格控制大型仓储式商业设施和以批发为主的市场建设,不得再新建、扩建工厂、仓库和综合型大型医疗机构等设施。
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确需新建的,必须符合相关保护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划的要求;在其周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与有关文物和保护建筑相协调,满足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
用地规模10亩内不作住宅开发
根据《技术规定》,今后,二环以内用地规模小于10亩的,一般不得进行商品住宅项目开发,土地原则上用于环境绿化、道路和公益性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建设。
这就意味着,今后昆明二环路以内将杜绝小型住宅项目,而即使要整合地块开发大型项目,也存在开发商之间的协调、利益分割等方面的问题,是否会增加开发成本,导致二环内商品房价格上涨?
对此,曾华认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规定,并非意在打压房地产市场,而是要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规划部门做审批时,只针对项目,而不论开发商的规模,因此开发门槛并不会由此抬高。
曾华说,由于主城核心区容量和环境压力,小块用地将难以再搞房地产开发,而应转为公共设施建设用地,但对房产商已经拿到的土地,以及有意开发的小地块,可以按街坊进行充分整合再推出开发。因此,此项规定不会对昆明房市产生大的冲击。
二环外住宅用地不小于50亩
此外,今后在主城二环路以外区域,以居住为主的房地产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原则上也不得小于50亩; 小于50亩的,要尽量整合周边用地。如果用地规模达不到要求的经营性用地,将交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土地整合,达到用地规模要求后,由国土部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