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消防总队获悉,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农民因房屋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玉溪市政府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农村房屋保险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农村房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根据《通知》要求,农村房屋保险将严格遵循“低保障,广覆盖”原则,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条款,在玉溪全市范围内以县为单位进行统一投保,每户农户只需每年缴纳8元的保险费,一年中遇到火灾、山体滑坡、水灾、地震等不同程度意外事故财产受损,将可获得最高1万元的赔偿金。
张 扬 通讯员 韩 露 王 艳(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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