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出炉 新建27700套经济适用房
按照《昆明市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以下简称:《计划》),2008年昆明市将计划建设新建廉租房2165套,经济适用住房27700套,商品住房490万平方米,预计建设住宅总面积为68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计划开发建设总面积不低于建设总面积的61%。 新建廉租房2165套 根据《计划》,今年昆明市将计划建设廉住房10.825万平方米,2165套。 其中,按照“十一五”计划,今年将在盘龙区、官渡区、安宁市、宜良县、晋宁县、嵩明县、寻甸县、富民县等8个县(市)区新建廉租房1012套,建筑面积50600平方米。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计划》,今年昆明市将扩大保障范围建设计划,在东川区、宜良县、晋宁县、嵩明县和富民县等4个县(市)区,计划增加建设廉租房1153套,建筑面积57650平方米。除实物配租外,2008年昆明市还将对全市14个县(市)区18402户困难户提供货币补贴。 新建经济适用房27700套 根据《计划》,今年昆明市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约27700套,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将采取五种形式进行建设。政府统建:将分别在羊肠片区、石关村片区、茨坝蒜村建设9077套;商品房项目配建6154套;市属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及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建设3293套;各县(市)区分别在五华(羊仙坡)、东川、富民、禄劝、宜良、安宁、晋宁等7个县(市)区建设6799套;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计划中还包括了为解决昆纺困难职工住房困难将建设2308套经济适用房。 按15%配建经济适用房 《计划》对于住房建设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新开发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必须配建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配建比例不得低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5%。我市土地市场清理整顿期间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原登记用途为住宅用地的,项目建设单位申报项目建设手续,在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必须配建经济适用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否则不予批准建设;原登记用途不属于住宅用地,但原土地使用者申请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在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必须配建比例不低于50%的经济适用住房,经市政府批准,可以按市场价补交土地价款后变更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确保经济适用住房配建任务的完成。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更改商品房配建指标,或者将划拨的土地用于建设商品房。
2008/02/03 来 源: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