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资格:
咨询电话:0871--3129591、 3129592、 3110620、 3149801 在本市辖区范围内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人 土地证书查验的范围、对象 为保证个人已购商品房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凡在昆明市四个城区范围内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交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进行查验的土地证书,如不按上述时限提交查验的土地证书,经催办仍不提交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证书。未领取过商品房开发用地证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需交验批准用地文件,并附商品房开发销售的情况说明。
申办材料: 咨询电话:0871--3129591 3129592 3110620 3149801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3]173号)文件中“目前尚未办理房改房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发到职工手中”的要求,结合昆明市个人已购住房土地登记发证的实际情况,现将个人已购住房(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登记阶段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土地登记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移暂行条例》 4、《云南省土地登记条例》 5、 昆明市人民政府2002年第34号令 6、 其他相关法规。 二、土地登记的范围、对象 在本市辖区范围内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人。 三、土地证书查验的范围、对象 为保证个人已购商品房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凡在昆明市四个城区范围内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交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进行查验的土地证书,如不按上述时限提交查验的土地证书,经催办仍不提交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证书。未领取过商品房开发用地证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需交验批准用地文件,并附商品房开发销售的情况说明。 四、土地登记办理方式 2004年4月21日以后开发的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按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昆明国土资联[2004]6号文执行由开发商统一办理,2004年4月21日前开发的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房地产开发商、物管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单位统一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购房者申请办理; 2、也可以由房屋所有权人委托具有土地登记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代办,并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办理。 申请土地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集体申报 1、 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或批准用地文件,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 2、《个人已购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调查审批表》(窗口领取); 3、 房地产开发公司、物管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单位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 指定代办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竣工图及售房平面图。 (二)个人申报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资料要求采用A4纸张。 土地登记的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土地使用权面积量算与分摊——权属审核——公告——地籍图及宗地图的制作——注册登记及颁发证书——成果资料归档 集中办理商品房土地登记的时间安排: 1、公告之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为商品房小区土地证书查验期限; 2、2004年12月30日至2005年4月30日为商品房、经济实用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办理期限; 3、查验证书地点:六个窗口。 办理土地登记的时限: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90个工作日完成(其中办理登记10个工作日,公告时间30天,地籍调查、测量30个工作日,内业资料办理20个工作日)。 土地登记受理窗口、地址及电话: 1、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 地址:安康路104号五华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窗口 电话:0871--4154519 2、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盘龙分局 地址:庆云街199号盘龙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窗口 电话:0871--3146259 3、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官渡分局 地址:关上镇双桥路322号 电话:0871--7169952 4、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 地址:秀苑路188号西山区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电话:0871--6269100
综合办公地点 (1)地址:金碧路186号昆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电话:0871--3611753 (2)地址:商义街8号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窗口 电话:0871--3149801 凡属昆明市范围内的个人已购住房登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请就近到所属区国土资源分局窗口申请办理。 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土地使用权面积量算与分摊--权属审核--公告--地籍图及宗地图的制作--注册登记及颁发证书--成果资料归档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移暂行条例》 4、《云南省土地登记条例》 5、昆明市人民政府2002年第34号令 6、其他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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